财联社2月11日电,据河南省商务厅获悉,明日10:00,第四期河南省新春消费券将启动发放,覆盖零售、餐饮等重点领域。具体发放细则如下:申领时间2025年2月12日10:00;使用期限为2025年2月12日10:00—16日24:00。消费券面值分20元、50元两类;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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