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推进我县大糕生产单位严格执行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在糕点生产中严禁添加脱氢乙酸钠的相关规定,确保阜宁大糕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月8日上午,阜宁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阜宁大糕执行GB2760-2024集中行政约谈会。县检察院代表、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各基层分局局长、全县阜宁大糕生产单位负责人等70余人参会。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一级主办崔军对全体大糕生产单位进行行政约谈。崔局指出:针对2月8日以后糕点行业禁止使用脱氢乙酸钠问题,近期我局对阜宁大糕生产单位开展“家家到”检查以及今天开展的集中约谈活动,目的是确保阜宁大糕食品安全、维护阜宁大糕品牌形象、促进阜宁大糕产业良性发展。因此,全体阜宁大糕生产单位要做到:一要维护品牌形象。阜宁大糕作为我县传统特色产业,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是我县的“特色名片”。要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工作,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阜宁大糕,维护好阜宁大糕品牌形象。二要严格执行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所有大糕中不得添加脱氢乙酸钠,大糕生产单位要及时调整产品配方,内、外包装也要及时更新,避免误导消费者,避免投诉举报。三要遵守法律法规。必须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生产经营。近阶段,各基层分局要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的,一律从严查处。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要同步开展监督抽检,重点检测生产日期是2月8日以后的阜宁大糕是否含有脱氢乙酸钠,发现后相关办案机构要重处重罚。


会上,全体大糕生产单位负责人签收行政管理建议书。


会上,阜宁大糕行业协会会长发起倡议,各阜宁大糕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自2025年2月8日起停止在糕点中添加脱氢乙酸钠,及时更新包装标签标识,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最后,全体阜宁大糕生产单位负责人签署倡议书。



此次集中约谈,各阜宁大糕生产单位对新版食品添加剂标准都有了更科学的认识,纷纷表示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新国标,自觉停止在糕点中添加脱氢乙酸钠,及时更新包装标签标识,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检查力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共同维护阜宁大糕品牌形象,将阜宁大糕这一地方特产传承下去,为消费者提供更健康、更美味的食品。

来源:阜宁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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