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进一步加强保险集团监管,提升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水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近日披露,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对《指引》的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保险集团业务领域广泛、成员公司众多,这种特性使得保险集团极易形成对同一主体、投资品种、业务区域等的大额风险暴露。目前,相关监管要求分散在各类文件中,缺乏统一、规范的集中度风险监管规则。为解决这一问题,金融监管总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了《指引》,为保险集团加强集中度风险管理提供了明确的遵循。
谈及《指引》的指导原则,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了三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现状和问题,完善监管制度依据、丰富监管政策工具,引导保险集团树立审慎经营理念,加强风险管理,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注重循序渐进,当前集中度风险监管以原则性要求为主,随着行业和监管实践逐渐成熟,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手段。三是借鉴国际监管规则,在方向和理念上参考联合论坛《金融集团监管原则》等,从集中度风险识别、计量和披露等方面作出规定。
关于《指引》的主要内容,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指引》旨在促进保险集团有效管理集中度风险,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具体内容包括:明确集中度风险管理原则,需遵循审慎性、匹配性、统一性和动态性原则,并在并表管理基础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进行管理;规范集中度风险管理流程,要求保险集团建立涵盖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报告等环节的管理流程;要求保险集团建立多维度指标及限额管理体系,推进相关体系建设,建立回溯更新机制、预警机制和超限额管理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和报告,要求保险集团在官方网站披露年度集中度风险管理信息,定期统计和报告风险指标及状况。
此次《指引》的发布,是金融监管总局完善保险集团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保险集团更好地识别、管理和防范集中度风险,对维护保险行业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