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22年度、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或2023年度未开展活动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现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联系人:唐铭嫣,0744-3223632),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因下列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和印章无法缴回,现本机关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告其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撤销登记后,下列社会组织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主持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期间,除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活动。
下列社会组织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慈利县人民政府或张家界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慈利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慈利县零溪镇沅侠柑橘种植专业技术协会
慈利县白果庙村蔬菜种植专业技术协会
慈利县零溪镇朝阳村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慈利县信鸽协会
慈利县零阳镇双安社区老年协会
慈利县洞溪七姊妹辣椒专业技术协会
慈利县农村青年致富带头协会
慈利县溇江俗文化研究会
慈利县澧水流域民间艺术研究会
慈利县青山养猪专业技术协会
慈利县教育学会
特此公告。
慈利县民政局
2025年2月8日
(来源:慈利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