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子琪

2月10日,大象新闻记者从“2年被家暴16次案”当事人小谢处了解到,此前她起诉前夫贺某阳及贺某阳母亲公司之间的民事案件已经有了判决结果。

小谢表示,她发现前夫贺某阳从2023年1月5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贺某阳用自己名下的成都银行和网商银行陆续转账给贺某阳母亲担任法人的某某公司,每笔转账金额均备注“借款”“借支”,目前尚有912900元未归还。


这部分财产在小谢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前夫贺某阳以借款等名义转给了其母亲的公司,小谢认为这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贺某阳母亲的公司应该归还这些财产。

据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定贺某阳及其母亲公司之间的借款行为属实,故贺某阳母亲的公司应该归还912900元的借款。这些钱属于小谢与贺某阳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而如何进行分割则会在二人的离婚纠纷案中一并处理。


“到目前为止,我一分钱抚养费都没拿到”,小谢表示,她认为贺某阳及其母亲不会轻易履行这个判决。“经济赔偿对我来说不是最重要的,我一直以来就是想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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