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怎么也不会想到,春节的一次“冲动”,引爆了一场舆论,带火了一个新词——“破门亮灯”。
前不久,山西大同古城某商户因未按要求亮灯,遭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并强制开灯,引发热议。2月7日,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就“破门亮灯”致歉,承认其在工作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并表示“诚恳接受上级处理和社会各界批评”。
对于深陷舆论风波的大同来说,这样的道歉,有值得肯定的一面,最起码承认了问题、表明了态度,也基本符合舆情应对的路数。只不过,这封诚意不足、认识不够外加略带官腔的致歉信,并没起到“平息众怒”的作用。
虽然事情发生在大同,但反映出的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却在许多地方都能找到“影子”。因此,其他城市也不能事不关己、“乐当看客”,而是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深刻自我检查防止同类问题发生。当舆论沉淀,我们不妨再把这件事儿拿出来,“从头到脚”来一次反思。
2月7日,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就此事发布致歉信。/重庆瞭望截图
01
城市管理,不能一味强调“个性服从统一”
大同“破门亮灯”,倒让人想起另一件事。近年来, 多地掀起“统一招牌”之风,从“清明风”“番茄风”到“密不透风”,千店一面的闹剧“你方吹罢我登场”,不仅受到公众质疑,也令城市管理陷入尴尬境地。去年5月,河南焦作博爱县多家商铺招牌被砸,就是源于当地“统一招牌”的要求。
从“统一招牌”到“破门亮灯”,事儿虽不同,但根儿却一样。从城市管理者的视角来看,统一意味着美观,意味着便于管理。但站在个体角度,这种外力强加的“统一”,却剥夺了个体的选择和自由。说到底,只要不违法,我店铺的招牌,想选什么颜色就选什么颜色;店里的照明,我想开就开,想关就关。城市管理不能总以“个性服从统一”“个体服从集体”的名义,抹杀个人意愿,强行搞“格式化”。
不可否认,城市管理需要秩序和规范,但一个真正友好的城市,应该是既有序又充满活力,既维护集体利益也尊重个体权益,既看得见“满山皆绿”也容得下“万紫千红”。
一座城市的气度,在于它包容万象的胸怀与屹立不倒的风骨,在于它能容纳百态人生,拥抱多元文化。城市管理者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既要顾全大局,也要照顾个体。只有让每一个个体的利益切实可感,才能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和谐共生。这样的城市,才更显可亲可近可爱。
网传监控视频截图。/中国日报网
02
城市管理,不能只顾“大火猛烤”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道:“治大国若烹小鲜。”对于城市管理来说,这句话同样具有启示意义。城市管理,不能只顾“大火猛烤”,很多时候需要“小火慢炖”。管理之道,一张一弛,需要有更多细心、耐心和匠心。
大同“破门亮灯”一事,实则暴露出个别地方基层治理能力的不足。能力不足,手段就匮乏、方法就欠缺、思路就僵化,时间长了,耐心就慢慢磨没了,作风也就愈发强势。一个“破”字,毫无风度、人情可言,暴露出当地职能部门的蛮横和无序,更在公众心中留下了城市管理粗暴无礼、法治缺失的印象。这样的城市管理,何以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又怎能赢得民心、获得高分?
近两年,粗暴执法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无论是2023年“三亚城管强行收走孩子写作业桌子”的冷漠无情,还是2024年福建三明“身穿制服工作人员对老人挥拳殴打”的野蛮行径,与“破门亮灯”有着诸多相似之处。而这背后,均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绣花功夫”。
城市之美,在于精致;城市管理,在于精细。急功近利干不了精细活,一味地“大火猛烤”也无法锤炼出经得起人民检验的城市管理水平。试想一下,在管理过程中,如果将嘶吼变成温言,将命令转为商议,将破门变为敲门,或许,我们会看到不一样的结果。
03
城市管理,不能摒弃法治精神
大同“破门亮灯”事件,也是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从法治层面来看,这是一起典型的权力突破法律边界的事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行政行为也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而大同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未获商户授权、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撬门开灯,明显踩到了法律的红线。这种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不仅损害了商户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法治社会的根基。
此事还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一些基层干部在执行政策时,容易采取“一刀切”的强制手段。这种将行政目标置于公民权利之上的做法,严重违背了法治精神和服务型政府的理念。
对本该受法律保护的商铺破门而入,实则是在用违法执法的大锤砸破当地法治精神的大门。大同“破门亮灯”事件虽是一起个案,但它却像一面镜子,映照出了基层治理中的诸多问题和法治建设的紧迫性。相关部门要以此为戒,深刻反思并转变治理理念,加强法治培训与监督,完善决策机制,听取民众意见,共同推动城市治理向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和民主化的方向发展。
要知道,摒弃法治精神的城市管理,无异于饮鸩止渴。真正的城市之光,应建立在尊重法治、倾听民意的基石之上。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用无人机开展日常执法巡查。朱明歌 摄/《瞭望》新闻周刊
04
城市管理,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很多时候,城市管理者都面临这样的顾虑:管得多了,怕束缚了城市的活力;管得少,又怕破坏秩序与规范的边界,导致城市混乱无序,市民权益受损。
城市管理,确实需要在活力与秩序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把握一个边界感。这个边界,既是管理的范围与限度,也是城市活力与秩序的保障。这里的“管”,不是事无巨细,什么都插一脚,而是管应该管、管得好、管得了的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大同的一记“破门亮灯”,说白了,就是严重过界,根子上,则是形式主义政绩观作祟。有一个案例与此形成鲜明对比。
2024年11月,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政府大院在网上“火了”,起因是当地政府大院随意进出无门卡,自由停车不收费,引得众多网友纷纷点赞。这样的城市管理,摒弃了烦琐的形式主义,回归了服务的本质,也体现了对市民、对这座城市的尊重,真正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值得其他地方政府学习借鉴。
给城市管理打分,谁都不敢妄言满分。出现问题,批评固然必要,需要以正视听,但关键还是要照镜子查自己,看看自己身上有没有问题、出没出纰漏。这种自省自纠的态度,才是对待负面案例的应有之道,也是城市管理持续进步的基石。
希望每一位城市管理者能明白,道歉并不是应对舆情、解决问题的万能灵药,寒了群众的心,亮再多“灯”也于事无补。一座真正有温度的城市,必是容得下批评、听得进意见、看得到民心的。这是大同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城市管理的永恒课题。
原标题:“破门亮灯”,为何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