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25年促消费政策措施三十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促消费工作部署,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多渠道激发消费潜力,根据国家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近日,我市制定发布了“潮州市2025年促消费政策措施三十条”。
“三十条措施”涵盖设备更新消费、消费品以旧换新、住房消费、文旅消费等方面,覆盖范围广。其中住房消费方面:住房信贷政策大幅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同时,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农村宅基地住房、自建房不计入套数。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根据贷款记录执行相应的贷款利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宽松的政策环境。多项措施并举支持我市改善住房需求释放。
措施的“第十三条”事关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起来关注!
第十三条
“三十条措施”第十三条: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县、区无成套住房的,按首套计。农村宅基地住房、自建房不计入住房套数。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5年,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为改善干部职工住房条件,助力潮州高质量发展。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黄雪绒
执行编辑:王晓丹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州公积金 潮州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