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西昌发布通报称,7名小孩放烟花、玩火引发森林火情,家长共赔偿145万元。

据悉,2024年2月12日15时43分,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发生森林火情,经各级各类队伍213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18时许全部扑灭。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就读于西昌市某小学的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邀约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14岁)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2024年3月10日,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2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11岁)、阿忠某某(男,彝族,现年6岁)在裕隆回族乡马国鱼塘旁山沟里放羊时,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16时50分,第6次点燃树枝后风势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发火灾,经各级各类队伍410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全部扑灭,过火面积9.439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115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火灾损失115万元。







当地提醒:

寒假期间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时有发生

提醒大家提升防火意识

未成年人燃放须由监护人在场看护

请勿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另据西昌发布今日(8日)消息,按省、州森防指火险预警提级要求,2025年2月9日全天,西昌市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测预报为红色预警信号0个、橙色预警信号0个、黄色预警信号23个、蓝色预警信号0个。





西昌公安提醒,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为禁火期,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草原、草地及林(牧)区边缘外5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违规用火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引起森林草原火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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