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双模”表彰大会上,雷山法院获颁法院系统最高集体荣誉——“全国模范法院”,毕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吴岚和黔南自治州中院民二庭庭长陈福江则获颁“全国模范法官”,他们来自基层法院、来自审判一线,在摘得“国字号”荣誉的背后,是他们“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奋进历程,是“如我在诉”的民生情怀。

今天起,我们开设“模范引领”栏目,与大家一同走进他们的故事,感受模范的温度与力量!

13项全国首例、10项全省首例——这是近四年来雷山法院在司法服务上取得的亮眼成绩单。每一项“全国首例”“全省首例”赞誉背后,是雷山法院创新提升司法服务能力的最好注释。

办案,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路径。雷山法院近年来办理的一批案件,屡次获得省法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的好评,并且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切实书写了司法创新的大文章。

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保护令

“风筝离不开那根线……敲开老家的门,放下疲惫的行囊,拾起木屋的芳香,优雅于袅袅炊烟和悠悠牧歌,吮吸熟悉的味道,循着儿时的痕迹,让日子单纯而温馨、淳朴而从容,重享传统村落故园乡愁……”

这段让乡风、乡韵、乡愁跃然纸上的文句,来自于雷山法院2021年12月底的一份涉传统村落案件判决书,其也被赞为“字字含情句句给力的传统村落保护声明书”。

案涉的村落是中国传统村落——台江县南某村,由于村民新建砖房损毁传统风貌,作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雷山法院,为避免“边诉讼边破坏”,紧急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禁止续建不符规划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又判决被告某街道办事处须对村民违法建房抓紧依法处理。

此后,该院在辖区68个传统村落普设“传统村落法官工作站”,成立“雷山县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中心”及“雷山县传统村落纠纷调解中心”,依托“一站两中心”,延伸服务触角,守护“文明之根”,留住“故园乡愁”。该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写入2022年工作报告。

促成全国首张跨省司法碳票实现交易

2024年12月16日,在雷山法院和广东省南海区法院共同见证下,广东某科技公司与雷山法院环境案件集中管辖区域的剑河县林业部门,在南海签订协议,跨省认购剑河林业碳汇10万元,这标志着全国首张跨省司法碳票实现交易。该企业因新建厂房未办环评手续,当地执法机关拟对其行政处罚。


为推动行政非诉争议源头防治,南海法院与雷山法院远程会商后,共同引导该公司认购贵州碳汇以履行生态替代性修复义务,为碳汇司法跨省际发展迈出创新性、实质性的一步。

此外,两家法院签订《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框架协议》,共同营造“山海携手·创新进取”司法创新项目,推动办案成果和生态建设成果跨域共享,赋能乡村振兴发展,促成全国首张司法领域跨省碳票问世,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企业履行环保责任、优化营商环境、跨地域跨部门破“壁”添“绿”多赢格局加速形成,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将涉碳汇案件与乡村振兴实现无缝对接,雷山法院此前已有探索。2022年7月,该院以帮扶的黄里村为试点,创建全国首例“司法碳汇村民入股企业”新发展模式,推出全国首个“司法碳汇”生态补偿金直补林农新举措。与广东顺德区法院协作,促成广州企业认购雷山县黄里村林农森林碳汇,揭牌成立全国首个“‘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助力乡村振兴实践基地”。

发出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

一棵2600岁的“古楠木王”,遭人盗割,命若游丝。

雷山法院以“刑罚+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救治费用+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费+惩罚性赔偿金+评估鉴定修复费”七重处罚惩治犯罪。提前筹划古树修复系列事项,发出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责令被告三日内缴纳救治修复费29万元。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推进林区人防技防,促使古树获救重现生机。


在雷山法院推动下,与当地政府共建全省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竖起全国首座“毁损古木警示教育碑”。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典型案例,获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发出全国首份非遗司法保护令

“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原告肖像的图片下所有商品的链接。不得再度损害原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声誉,否则将依法严加追究。”这段严厉措词,出自雷山法院2022年10月20日发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


年近七旬的王增世,是雷山县公统村苗族医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医药传承人。然而,江西萍乡市文秋英在电商平台销售头发增长液商品时,利用王的肖像及诊疗、传习的图片,损害了王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级非遗的声誉。雷山法院收案后,及时发出全国首份非遗司法保护令,对被告侵权行为紧急叫停,为非遗项目罩上了司法保护“金钟罩”。

该院延伸思考,在“千年银匠村”麻料村成立非遗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开辟涉非遗案件绿色通道,向有关方面发出司法建议,支持非遗传承人带徒授艺,用司法力量守住了民族“根”与“魂”。

办理全省首例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生态案

“贵州省雷山法院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碳汇认购’的方式替代开展补植复绿,具有示范作用。”2022年4月,雷山法院办理的全国首例森林绿碳价值精准测算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生态案,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示肯定。


原来,村民罗某持过期采伐证砍自家林木,因不是公益林,公诉方没有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且当地森林覆盖率很高,被告人补植复绿无地种树,异地补植协调难度亦大。

雷山法院创新思路,从服务“双碳”战略的发展高度护航生态环境,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率先引入司法确认机制,建议公诉方与罗某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协议,并予以司法确认,发出全国首份判前《碳汇认购令》,将传统补植复绿模式打破区域界线,探索“生态修复+碳汇赔偿损失”的生态修复新模式,确立“五书一令”办理流程,填补碳汇司法“空白”,被省法院誉为“雷山经验”。

审 核 :赵映 金晶 汪怡潇

编辑:沈重阳 封瑜 杨勇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