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无数青春梦想从校园启航,高校毕业生即将奔赴新征程。在这人生的重要节点,除了对未来的憧憬,毕业生档案转递也不容忽视。它不仅是个人学习经历、成绩表现的记录载体,更是未来就业、升学、考公等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依据。
一、毕业生档案内容
学生档案一般应包含个人档案和党团档案。
(一)个人档案一般应包含以下材料
1、入学材料:一般应包括前置学历学生档案材料、加盖录取高校公章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材料、新生入学登记表、新生入学体检表等;
2、学习材料:各学习阶段主修、选修、辅修的各科类课程和教育教学各环节成绩登记表、学生实习总结等材料;
3、学籍材料:各学习阶段学籍登记材料以及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等学籍异动材料;
4、鉴定考核材料:各学习阶段学年鉴定表、军训鉴定表、品行鉴定表、学生实习考核结果等材料;
5、毕业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位授予证明等材料;
6、奖励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材料,包括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登记表、各类奖学金登记表及其他荣誉表彰证明材料;
7、处理、处分材料: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形成的各类处理、处分材料及解除处分材料;
8、服役材料: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的相关材料;
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应予归档的学生个人材料。
(二)党团档案一般应包含以下材料
1.入团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以及团组织形成的其他有关材料;
2.入党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群团推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党校培训结业材料、思想汇报以及党组织形成的其他有关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申请书、登记表等材料。
二、转递须知
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准自带。高校毕业生档案由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负责传递。学校统一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转递时档案材料要用统一的信封封装后,再装入专门制作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在封套表面认真填写寄出单位和寄往单位信息,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三、转递地址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四、档案查询
先咨询高校档案有没有寄出,没有寄出的档案在学校暂存。如果档案已经寄出,可以问学校要一下邮寄单号,按照上面的邮寄地址可以查询到档案的流向。
档案转移至人社系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电脑版: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系统快捷入口”板块的“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页面个人登录进行查询,或者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在网上服务大厅右上角查询。
手机版:通过爱山东App或支付宝小程序首页搜索“个人档案状态查询”,点击进入,即可查看你的档案信息。
温馨提示:每年7—9月为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档案由快递签收后需要经过审核、分类、录入、复核、上架、入库验收等步骤,才能入库至档案系统。因此在签收后可能无法第一时间录入你的档案,所以如果快递显示“已签收”但仍未查询到档案在库信息的同学们,请耐心等待。
毕业生档案转递事关重要,请毕业生们予以重视,如有档案问题可电话咨询0534—2671723、2671867。
来源:德城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