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

既是行人通行的安全线

也是城市交通的文明线

让一让

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与恪守

也是对文明的践行与传递

更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守护

虽然大部分司机早已养成了

“车让人”的好习惯

但仍有少部分司机依然“横冲直撞”

近日,德清交警曝光

最新一期“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

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的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曝 光

违法行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处罚:扣3分,罚款100元

01


车牌:浙E2**J3

地点:千秋街德清一中门口路段

02


车牌:浙E3**XK

地点:中兴路开放教育幼儿园门口路段

03


车牌:浙E1**8W

地点:千秋街县政府南侧路段

04


车牌:浙E3**0C

地点:云岫南路海洋城门口路段

05


车牌:浙E8**8P

地点:云岫南路海洋城门口路段

06


车牌:浙ED***28

地点:千秋街德清一中门口路段

07


车牌:浙ED***85

地点:中兴路开放教育幼儿园门口路段

08


车牌:浙A5**9M

地点:中兴路开放教育幼儿园门口路段

09


车牌:浙EV**3S

地点:云岫南路海洋城门口路段

10


车牌:浙EX**5J

地点:千秋街德清一中门口路段

礼让行人是“礼”更是“法”

关于礼让行人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停车让行。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德清交警再次提醒

“斑马线”前,车让人,人快走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习惯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来 源:德清交警

编 辑:吴娇媚

责 编:程 昊

审 核:甄 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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