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2月8日讯(胶东在线记者 王向荣 摄影 李刚)记者从8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烟台发放定向购房优惠券,总额度达6000万元,优惠券2月11日上午9点集中投放。


6000万元优惠券:高面值、大额度、精准投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张帅介绍,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烟台市定向购房优惠券发放实施方案》,真金白银支持群众的定向购房需求。

此次定向购房优惠券精准扶持优质房地产项目群团购购房者和住房以旧换新购房者,优惠券投放总额度达6000万元,包括群团购购房优惠券5000万元、住房以旧换新优惠券1000万元。其中,优质房地产项目群团购购房优惠券,单张面值20000元,共计发放2500张;住房以旧换新购房优惠券,单张面值10000元,共计发放1000张。优惠券冲抵购房款额度不得超过首付款的30%。

集中投放:一次性、先到先得、滚动释放

优惠券2月11日上午9点集中投放,申领时间为2月11日上午9点至2025年6月30日24点;拟购房者可以通过云房展小程序根据需要不同实名制申领,申领采用先到先得领完即止的模式,申领平台将动态公示剩余可申请优惠券数量;优惠券申领后10日不使用的,将自动回收,系统平台每15天集中投放回收未使用优惠券。

2025年5月31日后未申领以旧换新优惠券将自动转为优质房地产项目群团购购房优惠券。

购房看过来:三人成团、以旧换新、联动土地出让

此次发放群团购优惠券面向对象应为由党政机关、驻烟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街道办事处组织的、3人以上相关人员;购房目标对象,必须是同一项目符合销售条件且经过住建部门认定的商品住房,相关房源将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烟台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网公示。购房人需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网签备案日期必须在2月11日上午9点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合同变更重复备案的,不得享受相关优惠。 此次发放以旧换新优惠券面向对象应为通过企业收购“旧房”抵顶新房购房款的“换新购”或房企、中介联合“卖旧买新”的“优先购”两种方式进行住房以旧换新的购房者。购房目标对象均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并经区市住建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的房源。“换新购”收购“旧房”需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购买的新房需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网签备案日期均必须在2月11日上午9点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合同变更重复备案的,不得享受相关优惠。

此次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持已核销购房优惠券,可在同一区市内市场化转让;2026年12月31日前,持有已核销购房优惠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同一区市新开发房产项目土地不动产登记完成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兑付。单次各种消费券合计兑付金额不超过土地出让金实缴金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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