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药监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徽省益泉中药有限公司被罚款3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药监药处罚〔2024〕2-33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标识该企业生产的地龙(批号230301)、地骨皮(批号230901)经检验不合格,经核实以上两批次中药饮片均不是该企业生产的品种,分别由业务员自行生产销售。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药品安全问题频发。

往期处罚信息显示,因产销劣药“侧柏炭”,安徽省益泉中药有限公司曾被罚款2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药监药处罚〔2023〕2-301号。

通报显示,2022年11月22日,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安徽省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的函》(药监综便函﹝2022﹞423号),安徽省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出具检验报告书一份,被抽样单位:安徽省益泉中药有限公司,检品名称:侧柏炭(批号:220203),检验结果:【浸出物】项13.1%(标准规定不得少于15%),不符合规定。


此外,2024年11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其中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省益泉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瓜蒌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总灰分。

对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天眼查显示,安徽省益泉中药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九州金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赵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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