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本刊记者 刘庭梅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近年来,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球最快高铁列车CR450动车组样车亮相、首艘多用途新型科考船“探索三号”入列……伴随着一个个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落地,我国步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决策部署,202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价值导向,聚焦涉科技创新审判中的突出问题,从总体要求、依法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创新主体保护、创新行为保护、科技创新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建设和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六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共计98项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全面覆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
01
服务科技强国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党的十九大确立了到2035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战略目标。党的二十大明确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强调:“必须充分认识科技的战略先导地位和根本支撑作用,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围绕以高质量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意见》第一部分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严格保护、坚持统筹协调平衡。要求通过完善科技创新司法政策、健全司法保护体制机制,使科技创新司法保护制度进一步成熟,人民法院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实现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这一总体目标。
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助力种业科技创新,服务保障“南繁硅谷”建设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自贸港知产法院”)的重要工作职责。
据了解,自贸港知产法院设立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审判庭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三亚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共同建立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建立起集司法审判、服务保障、种业理论研究、田间实践职能为一体的工作机制,服务保障“南繁硅谷”建设,促进和保护种业创新发展。
为强化司法职能保护创新、激励创新,更好地以高质效司法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十条举措》(以下简称《举措》)。
《举措》提出,要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降低科创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加大对侵犯科创企业知识产权行为惩治力度。设立“科创企业绿色服务窗口”,组建涉科创企业案件快审团队,探索科创企业母公司与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诉讼案件协作代理制度,协同合肥市科技局共同打造科创企业信用评级信息共享共用平台。
02
打击遏制侵权行为
“新能源汽车底盘”侵害技术秘密案入选该批人民法院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据悉,该案中,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两倍惩罚性赔偿判赔6.4亿余元,创国内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该案中,浙江吉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吉某方”)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某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统称“威某方”)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立即入职。2018年,吉某方发现威某方两公司以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这些人员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以下称“涉案技术秘密”)申请了12件专利,且威某方推出的某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涉案技术秘密。吉某方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某方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21亿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定,威某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某温州公司”)赔偿吉某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700万元。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这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通过整体分析和综合判断,判令威某方应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涉案技术秘密,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其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考虑威某方具有明显侵权故意、侵权情节恶劣、侵害后果严重等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对威某方侵权获利适用两倍惩罚性赔偿,威某方应赔偿吉某方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4亿余元。
为保障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履行,二审判决进一步明确,如威某方违反判决确定的停止侵害等非金钱给付义务,应以每日100万元计付迟延履行金;如威某方擅自处分12件专利,应针对其中每件专利一次性支付100万元等。
“本案中,人民法院对于停止侵害民事责任的具体承担及非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金的计付标准等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通过细化责任承担方式,推动知识产权审判理念更新和裁判规则创新。”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案裁判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态度和制裁不正当竞争的坚定决心,有利于营造尊重原创、公平竞争、保护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
在依法加大科技创新行为保护力度,坚决打击遏制各类侵权行为方面,《意见》共涉及3条17项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发挥保全措施、先行判决等制度效能,确保创新获得充分及时保护;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让侵权行为付出更大代价;从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打击科研造假等方面依法打击遏制阻碍创新行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03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2024年12月12日上午,以“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司法保障”为主题的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三次联席会议在江苏南通召开。
面对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面临的挑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建议四地法院加强研讨交流,统一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加大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打击力度。
数据日益成为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优质生产要素,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分享加强对各类数字成果司法保护,审结涉“虚拟数字人”著作权侵权案等典型案件经验。
为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司法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近年来,人民法院及时回应新质生产力市场化产生的新问题,依法承认和保护新类型创新利益。加强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产业科技成果司法保护,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种业、医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全面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司法解释,发布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四批50件,推动构建多元立体的种质资源综合法律保护体系;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黑龙江三级法院围绕加强装备制造业创新成果司法保护,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坚决规制和制裁“专利陷阱”“专利海盗”等阻碍创新发展的不法行为,助推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成为推动发展的“强劲增量”。
湖北三级法院重点加大对光电子信息等五大优势产业核心技术、成果保护力度,有力地维护了科技企业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企业科技创新的“后顾之忧”,为湖北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更好的司法支撑和服务。
广东三级法院有效激发科创主体创新动能,平等保护各类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妥善保护科创领域商业秘密,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保护力度,激励企业敢于加大研发投入,营造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创新环境。
在此次发布的“恩扎卢胺”发明专利确权案中,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了补充实验数据的可接受标准,进而认定涉案化合物结构具备创造性。本案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强化了国际创新药企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助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
在“无创产检诊断”发明专利授权案中,人民法院通过进一步明确创造性判断中技术启示认定的司法裁判标准,促进专利授权确权行政审查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树立促进创新药物、医疗设备等成果转化为临床应用的价值导向,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激发科学家等各类研究主体创新创造动力。
04
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围绕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目标,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人员专业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如今,全国法院形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部门为牵引、4个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30个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部门为支撑的专业化审判格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运行6年来,集中体现了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改革效果。目前,全国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达到558家,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进一步优化。
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水平,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知识产权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26件,发布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18件,已有700余件知识产权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使法律适用标准有案例参考、有规则指引,促进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统一。
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要求,《意见》第六部分共涉及3条12项具体举措,包括完善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程序衔接,确保裁判结果协调统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设置,优化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机构布局;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人才培养基地作用;深化司法大数据分析和数字模型服务应用,形成高度集成、高效协同、智能精准的数字法院一体化发展格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指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科技创新的各项要求和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聚焦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任务,以公正高效司法保护助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激励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撑和服务。
本期封面及目录
<<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 >>
《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0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60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