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对“破门亮灯”事件进行了道歉:
“因我街道工作方法失当,引起“破门亮灯”网上热议,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在此向广大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
此次“破门亮灯”事件表面上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引发舆情,实质上反映出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工作偏失,对城市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在此诚恳接受上级处理和社会各界批评。今后我们将引以为戒、规范管理、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这让我想到,在给领导编批评材料的时候,会刻意避开一些关键问题,务必要找一些无关紧要的说辞,比如领导日理万机,不够照顾身体,这怎么能行呢!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云云。简言之,就是千万不能真批评。一旦真批评了,就会让领导在面子上不太好看。
山西大同的道歉信也是给我这样的感觉。
它规避了“破门亮灯”是否涉嫌违法,以及如何对商户进行补偿的事宜,偏偏选择了“引起网上热议占用大量社会资源”“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这些看似问题的问题。
打个比方,我考试作弊了,但是我的发心是想提高好成绩啊,提高好成绩有什么不对的,我错只错在方式方法上有问题。
但是考试作弊,性质最为严重的,当然是个诚信问题。通过强调方式方法,就能规避一些原则性的错误。
这一类的道歉及反思,本质上,都是属于小骂大帮忙性质的,并没有回应具体的问题和具体的人。
这起事件之所以在网上引起热议,主要在于山西大同的一些人员打破了一种秩序,而一个无序的规则会让人人感到自危。
山西大同想要利用假期,把街道弄的漂亮点,振兴地方文旅经济,发心当然无可厚非。
但是一个好的营商环境,更重要的其实是规则,要让做生意的人可以放心地、不受到干扰和强制地经营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说白了,就是要有受到保护的独立空间,如果这点都没了,即便振兴了当地的文旅事业,这种经济方式真的是可持续的吗?
比起面子工程,更重要的是契约精神,大家在守规则的框架下面,各行其是,这样才能焕发经济活力。如果过年了,商铺就要被“倡议”亮灯,那么其它节日照不照做,端午节做不做,中秋亮不亮灯?
商户享有可以不亮灯的自由,除非有相关法律或是合同的约束,不然外人无权指责。如果商户因为节日灭灯,导致了他的利润下调,那么商户自然就会选择亮灯。如果不亮灯导致商户生意做垮了,那也是他自作自受,自然淘汰即可,不需要“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