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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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4日下午15时许,G75兰海高速公路上行线1公里处一位老人走在应急车道上,此时正值春节长假的返程高峰期,高速公路上车流如织,车速快,老人的处境十分危险。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韩家河高速公路大队巡逻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往该路段找回老人。据了解,老人一个月前来兰州儿子家过年,当天一人出门想去看社火表演,因为对市区道路不熟悉,坐了几辆公交车后都没有找到自己回家的方向,不经意间竟走上了高速公路。
民警对老人上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也通过事故案例讲解了行人上高速公路的危险性。老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怕,认识到自己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是极其错误的事情。民警通过信息查询联系到老人的家人。
最后民警也向老人的家人做了交通安全教育,希望照看好家中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的危害
1、危害个人生命安全
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车速比较快,驾驶人只要有丝毫的放松就会很难注意到周围静止不动的、相对较小的事物。所以行人、非机动车等在高速公路上只要稍不留意就有可能被车辆剐碰,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导致严重危害后果。
2、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的机动车,躲避高速公路上违法进入的行人、非机动车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打方向的幅度稍微过大就有可能造成严重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的车流量比较大,车速比较快,一旦发生事故就会有车辆因躲避不及而连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3、危害公共交通秩序
有些行人为图方便、图省事,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候车,这就给某些客运车辆驾驶人有了可乘之机,非法停车载客、非法超员。这不仅危害到了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候车人的安全,也危害了公共交通秩序,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
主编 | 狄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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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岳青、濮颖
值班编辑 | 杨晶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