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重庆-重庆日报消息,2月6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即日起至本月25日,由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镇人行道设计指南》(简称《指南》)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网站上征求意见。《指南》适用于我市新建、改扩建的城镇人行道设计。
《指南》指出,除城市快速路主路外,各级城市道路均应设置连续的人行道。人行道设计应根据城市不同片区的步行功能定位、交通特征、活动特点、人口密度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明确步行分区及步行道分级。
城镇人行道可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人行道人流量很大,是步行网络的重要构成部分,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区、重要公共设施周边、主要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功能区、市民活动聚集区等地区的生活性主干路,人流量较大的次干路,断面条件较好、人流活动密集的支路,及沿线土地使用强度较高的快速路辅路。
二级人行道人流量较大,街道界面较为友好,是步行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分布在城市副中心、中等规模公共设施周边、城市一般功能区(如一般性商业区、政务区、大型居住区)等地区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三级人行道以步行直接通过为主,人流量较小,主要分布在以交通性为主,沿线土地使用强度较低的快速路辅路、主干路,以及城市外围地区、工业区等人流活动较少的各类道路。
根据分级,主干路一级人行道单侧宽度最小值应达到5米、一般值7.5米,二级人行道单侧宽度最小值为4米、一般值为6米,三级人行道单侧宽度最小值应达到3米、一般值达到4米。次干路一级人行道单侧宽度最小值应为4.5米、一般值为6.5米,二级人行道最小值应为3.5米、一般值为5米,三级人行道最小值应为3米、一般值为3.5米。支路一级人行道单侧宽度最小值应达到4米、一般值达到5米,二级人行道最小值应达到3米、一般值4米,三级人行道单侧宽度最小值应达到2.5米、一般值达到3米。
人行道规划设计除满足基本通行需求外,还应符合无障碍要求。立体过街设施宜设置残障人群使用的坡道,有条件的应安装电梯、自动扶梯。盲道铺设应连续,避开树木(穴)、电线杆、井盖等障碍物,颜色宜采用中黄色和中国红。
此外,居住、商业等步行密集地区的过街设施间距不应大于250米,步行活动较多地区的不宜大于400米,步行活动较少的地区不宜超过600米。
原标题:城镇人行道怎么建?这份设计指南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