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德国发生了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儿:居然有难民想工作却被拦下了!


原因你绝对想不到,竟然是德国劳工局觉得给的工资太低,拒绝让难民工作

这件事发生在巴符州的魏恩加滕(Weingarten)。

为了让难民能够赚钱并融入社会,当地一家印刷公司SV Druck(隶属于《施瓦本日报》出版社)为其中两名土耳其难民(双胞胎兄弟,24岁)提供了工作岗位:运输助理。

两人于2025年1月初收到了雇佣合同。

但由于这对兄弟目前正在办理庇护程序,所以这份工作必须先得到当地外管局的批准方能生效。

然而,就在大家以为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当地劳工局却跳出来反对,理由是“工资太低,达不到当地平均水平(14欧/小时)”。

但实际上,公司开出的工资也是严格按照德国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的,和该岗位的其他同事一样,都是12.82欧/小时

该劳工局发言人解释说,虽然法定最低工资是底线,但在能确定当地工资水平的情况下,就应该参照更高的平均工资。这个规定也写在了《居留法》中。

由于劳工局的反对,外管局不得不拒绝了他们的申请。

对于印刷公司来说,这个规定无疑是晴天霹雳。如果让难民的工资高于其他员工,公司内部的薪酬体系就会混乱。

无奈之下,公司只能终止了与这对兄弟的雇佣合同。

SV Druck的总经理Rainer Zimmer对此表示:“我们对这样的结果感到非常遗憾。劳工局想强加给我们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我看来,这明显干涉了企业的管理。”

而这对难民兄弟也因此失去了工作机会,只能继续依靠政府救济:每人每月441欧元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该地区共有75人因这一规定失去到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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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根本不正常。法律哪里规定了劳工局只能安排这样的工作?这明显说不通。


最低工资不是适用于所有员工吗?

是的,但劳工局希望他们两人的工资高于公司其他员工。这显然不公平,其他员工肯定会有意见。


为什么劳工局/外管局要插手?两个合同当事人签署了合同。雇主违反了哪条法律?仅仅因为某个部门认为工资太低,合同就不能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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