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5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对今年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推动既定目标任务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其中多处涉及洛阳。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
2025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2025〕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逐项明确相关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具体、可量化的工作进度及主要措施等,于2025年2月底前上报省政府,并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向省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的季度进展情况,12月25日前报告全年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谋划,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协调配合;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人才引育、体制机制改革、基层治理、航空航天及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涉及省委相关部门和省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省委相关部门和省法院、检察院沟通对接,确保工作如期推进。省政府办公厅要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和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更大力度推动全方位扩大内需
(一)加力提振消费。
1.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释放消费潜能。(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更新汽车50万辆、家电800万台,实施设备更新项目3000个,工业设备投资增长10%。(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财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民政厅、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消费,培育壮大数字、绿色、智能等消费热点,积极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直播经济。(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民政厅、教育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百货店和购物中心开展“一店一策”改造,培育“小而美”“专而精”特色店铺。(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证监局、省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郑州、洛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抓好开封、鹤壁、商丘等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国试点,培育10个省级品牌消费集聚区,争创10个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省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郑州、洛阳、开封、鹤壁、商丘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培育一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网店、放心餐饮,着力营造安心、省心、舒心的消费环境。(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力扩大投资。
7.高质量推进“两重”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建设雄商高铁、平漯周高铁、郑州南站,开工焦济洛平、南信合高铁。(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河南铁建投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相关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建成沿黄高速公路等项目,通车总里程突破1万公里。(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河南交投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工建设商丘机场,加快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和周口、潢川、鲁山等机场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中豫航空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郑州、商丘、周口、信阳、平顶山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建成周口港中心作业区一期工程,加快沙颍河、淮河、唐河等13个港航项目进度。(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河南交投集团、中豫港务集团,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建成袁湾水库主体工程,推进昭平台水库扩容、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出山店、前坪水库灌区建设,开工赵口灌区现代化改造等工程。(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三门峡盆地油气资源接续基地建设。(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局、豫地科技集团、三门峡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建成信阳五岳、开工济源逢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800个。(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相关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入推进“双百”工程,实施省重点项目1000个,完成投资1万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三)加力稳住楼市。
16.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政策,新增保障性住房5.7万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动城市闲置房产向旅居长租功能房转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全面完成保交房项目交付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扩大商品房“以旧换新”“卖旧买新”规模,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拓展“物业+生活服务”,更好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更大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四)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21.加快建设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一流大学郑州研究院,建成国家超算互联网核心节点工程。(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学院、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支持省医学科学院、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融合发展,联动建设省中医药科学院、省预防医学科学院,加快中原细胞和基因治疗等特色专业园区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药监局、疾控局、医学科学院等相关部门、单位,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开展中原农谷建设新一轮三年行动,推动中原农谷与周口国家农高区协同发力。(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农科院,新乡、周口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支持中原农谷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深度合作,支持嵩山、神农等实验室成为国家实验室基地,支持隧道掘进装备等领域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力争高能物理研究中心大科学装置纳入国家规划。(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科院、科学院、新乡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5.聚焦28条重点产业链,通过“揭榜挂帅”“PI制”等方式,实施超硬材料功能化应用、通算智算超算融合发展、可再生能源高值利用等20个重大科技专项。(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创新“实验室+产业化公司”等成果转化模式,开展专利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试点,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2300亿元。(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27.支持链主企业、头部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嵌入式合作。(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8.高质量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加快实现营收1亿元以上企业有研发机构、5亿元以上企业有标志性研发成果、10亿元以上企业有创新联合体、100亿元以上企业成为科技领军企业,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5%以上。(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1.4万家。(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七)强化一流创新生态构建。
30.深化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31.改革省级科技计划体系,完善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全面推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改革。(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科学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完善人才评价和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引进顶尖科学家等高端人才,加大对本土领军人才、潜力人才支持力度,提高青年人才承担科技项目比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科学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加强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实施科技型企业首贷破冰、信用贷扩面行动,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助力科技企业乔木参天、灌木成林。(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更大力度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八)突出集群化发展。
34.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行动,支持新型电力装备、现代食品等产业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出第二批专精特新细分领域产业链,推动7大产业集群成体系成支柱成支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支持比亚迪、上汽、奇瑞、宇通等企业扩量提质,力争整车产量200万辆、新能源汽车140万辆。(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开封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6.支持超聚变、郑州合晶、华为安驰等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洛阳石化百万吨乙烯、漯河金海千亿级氟硅新材料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郑州、洛阳、漯河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支持平煤神马等5家企业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500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地方金融管理局,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持续深化产业园区改革,精准对接重点产业链群,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突出数字化转型。
39.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打造数字化宏大应用场景,实现规上制造企业智能应用场景全覆盖,赋能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提升省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功能,构建全省一体化算力网,推进全省信创云网建设,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做强郑州数据交易中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通信管理局、豫信电科集团、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1.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加快5G—A商用部署,争创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省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3.加快郑州、鹤壁、新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郑州、鹤壁、新乡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突出未来产业培育。
44.瞄准人形机器人、高端仪器装备等赛道,开发具身智能整机产品,建设郑州智能传感谷,培育壮大未来制造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5.瞄准量子科技、人工智能、元宇宙、区块链等,加快建设重点领域垂直大模型,培育壮大未来信息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6.瞄准碳基新材料、先进功能材料等,推动电子级金刚石、高纯石英等新一代电子材料创新发展,支持郑州、洛阳、平顶山、济源等地打造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未来材料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豫地科技集团,郑州、洛阳、平顶山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7.瞄准新型储能、氢能等,加快建设郑汴洛濮氢走廊、郑洛新焦锂电池产业带,培育壮大未来能源产业。(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濮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8.瞄准卫星及应用、低空经济等,抓好鹤壁卫星、安阳无人机产业园建设,培育壮大未来空间产业。(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鹤壁、安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9.瞄准生物工程、高端医疗器械等,加快体外诊断产品、康复医疗器械等研发制造,培育壮大未来健康产业。(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0.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低空飞行器等新一代智能终端场景应用,催生一批高成长性的新产业新赛道。(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更大力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十一)实施粮食产能提升工程。
51.扛牢粮食安全重任,严守耕地红线,深入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建设1500万亩小麦、2000万亩玉米高产示范区,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00万亩。(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财政厅、水利厅、粮食和储备局、电力公司、气象局、农发行河南省分行、国开行河南省分行、省供销社,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2.实施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三年行动,加快建设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科技装备支撑,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省农业农村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气象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53.落实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效,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粮食和储备局、地方金融管理局、河南金融监管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54.加强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省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乡村建设提质工程。
55.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分类推进乡村建设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培育20个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先导区。(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6.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水利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7.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污水、垃圾、黑臭水体治理,健全管护长效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8.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省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文物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9.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积极开展移风易俗。(省农业农村厅、民政厅、司法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农民持续增收工程。
60.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发展设施农业,培育壮大粮油、畜牧、特色果蔬等产业集群,打造一批超百亿、超千亿产业链,做强“豫农优品”品牌。(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粮食和储备局、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1.加快发展智慧农业,争创国家农业(育种)人工智能应用基地。(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豫信电科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2.健全产业联农带农机制,打造“豫农技工”品牌,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增效,探索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多元增收。(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3.加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力度,让脱贫成果更加巩固、成效更可持续。(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五、更大力度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十四)提升郑州都市圈能级。
64.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市域一体化,优化主城区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强化科技创新、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人文交往等能力,加快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持续提升综合实力和发展能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外办等相关部门,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5.编制郑州航空港区新十年发展规划,加快航空枢纽港、国际陆港等功能片区开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郑州海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河南邮政分公司、中豫航空集团、中豫港务集团、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6.支持中牟新区加快建设,提速推进郑开同城化。(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郑州、开封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7.深化郑汴许协同发展,支持郑开、郑新、郑焦等重点产业带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开封、许昌、新乡、焦作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8.加快漯河、平顶山融入都市圈步伐。(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漯河、平顶山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区域联动发展水平。
69.建强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培育壮大智能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加快沉浸演艺等文旅产业创新升级,联动济源、三门峡加快豫西转型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洛阳、三门峡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0.提升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功能,打造高效生态经济引领区、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中心,联动信阳、驻马店构建豫南绿色产业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南阳、信阳、驻马店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1.支持商丘、周口联动放大交通区位优势,加大豫东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力度。(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商丘、周口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2.健全安濮鹤多层级协商机制,加强豫北跨区域合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安阳、濮阳、鹤壁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3.持续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4.深化省际毗邻地区合作,加快建设苏信合作产业园。(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
75.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6.培育一批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经济总量千亿县、财政收入百亿县、城区人口超50万县。(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7.实施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县域产业特色发展、人口就近就业。(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8.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79.开展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加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更新项目3910个,改造城中村416个、老旧小区1459个,统筹改造一批老旧街区、厂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厅、国动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郑州、洛阳、南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0.加强无障碍环境、适老化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完整社区。(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1.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推动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加强生活环境、交通秩序、低洼易涝整治,让城市干净整洁、有里有面、充满生机活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更大力度推动全面绿色转型
(十八)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82.深入实施“净水入黄河”工程,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全面完成秦岭东段洛河流域保护和修复工程,修复黄河流域湿地1.1万亩,抓好伊洛河等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幸福母亲河。(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河南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3.扎实推进豫东、豫西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开工新安提黄改造工程,统筹推进豫北、豫南和豫西南山丘区水网建设,加快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4.完成营造林130万亩。(省林业局负责)
85.加强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和干渠沿线周边生态治理,推进五里川河流域综合治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深化污染防治攻坚。
86.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增加。(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7.支持焦作、新乡一体推进海河源头综合治理,南阳、信阳、驻马店协同开展淮河流域治理。(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焦作、新乡、南阳、信阳、驻马店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8.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9.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0.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91.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二十)加快节能降碳增效。
92.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实施200个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3.加快国家碳计量中心(河南)建设。(省市场监管局、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检验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4.严格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4个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全覆盖,建成100个绿色工厂、10个超级能效工厂。(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5.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应用,支持新型基础设施绿电直供。(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96.实施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工程,重型载货车辆绿色替代率50%以上。(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7.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98.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优化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供销社、河南投资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9.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更大力度推动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
(二十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00.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抓好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01.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重点领域重组整合,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穿透式监管体系。(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2.出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家“百千万”培训,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3.有效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敢闯敢干敢投,以恒心办恒业。(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公安厅、司法厅、地方金融管理局、税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4.加快金融改革发展,完成河南农商银行组建,完善中小金融机构功能定位和治理机制,落实无还本续贷扩围政策,完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社会融资规模增量1万亿元。(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相关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5.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加快品种工具创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河南证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6.深化土地、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豫信电科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7.持续推进“五水综改”。(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8.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9.统筹抓好集体林权、医药卫生、供销等领域改革。(省林业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医保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深化制度型开放。
110.高标准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主动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持续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改革探索,推动多式联运、智能制造、文化贸易、涉外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支持航空港区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司法厅、郑州海关等相关部门,郑州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1.高水平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路”,推进郑州—吉隆坡、郑州—墨西哥城等“双枢纽”建设,加快建设中国邮政航空枢纽,做强中豫航空集团,郑州机场货邮吞吐量100万吨。(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郑州海关、省邮政管理局、河南邮政分公司、中豫航空集团、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2.高质量建设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建成投用郑州国际陆港核心功能区,拓展欧洲、中亚、东盟线路,开行班列4000班次。(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商务厅、郑州海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河南投资集团、中豫港务集团、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3.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支持布局重点枢纽城市海外货站和海外仓。(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4.培育壮大外贸新动能,积极拓展绿色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新增有进出口实绩企业1000家以上。(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等相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115.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纠正行业垄断、市场分割、妨碍要素平等获取等不公平做法,破除隐性壁垒,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厅、商务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6.实施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推进智慧高速、智慧物流园区等新型设施建设,加快健全多式联运体系,支持企业提升物流管理水平和社会化程度,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再下降0.3个百分点。(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7.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加快高频政务服务跨城通办,实现“无感”审批、高效办理。(省政府办公厅、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8.提升“万人助万企”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深入开展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用工对接,推动各类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全力助企稳企强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商务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地方金融管理局、税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9.实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着力纠治小错重罚、多头处罚,让各类经营主体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省司法厅牵头,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更大力度推动文化传承发展
(二十四)塑造文旅文创新品牌。
120.提升黄帝故里、老家河南、华夏古都、中国功夫等IP影响力,增强“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效应。(省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1.加快建设黄河古都群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实施隋唐洛阳城等重点项目,支持郑州、开封创建国家级文旅消费示范城市。(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郑州、开封、洛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2.开展文旅产业链群建设三年行动,拓展文博研学、休闲康养、数字演艺等文旅新业态,支持郑州打造“微短剧创作之都”。(省文化和旅游厅、民政厅、广电局等相关部门,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3.深入实施“引客入豫”行动,开展“四季河南”等特色文旅活动,打造“孔子周游列国”等精品旅游线路,让海内外游客在中原大地畅享山水盛景、品悟人文神韵。(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彰显文化遗产新魅力。
124.加快打造殷墟甲骨文中华文化新地标,建设仰韶文化新高地,推动双槐树、平粮台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打造大遗址保护利用走廊,加快国家文化公园河南段建设,建成汉魏故城遗址博物馆、开封悬河文化展示馆。(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相关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5.推动二里头遗址、万里茶道河南段申遗,加强贾湖遗址保护。(省文物局,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6.加大保护名城、保护文物、保护古建筑的投入,加强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实施文物保护利用数字化工程,开发数字大遗址等文旅产品,让星罗棋布的文化遗产活起来、火起来。(省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扩大文化服务新供给。
127.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培育时代新风新貌。(省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8.实施文化文艺精品打造工程,建设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激励文艺工作者出精品、攀高峰。(省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9.举办河南第四届全民阅读大会,扩容提质书香河南公共文化平台。(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原出版传媒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0.办好老年大学。(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1.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省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厅、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2.组织“舞台艺术送基层”等文化惠民活动,推动更多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叫响《梨园春》等知名品牌,推动豫剧振兴发展,创新办好民间文化活动,让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汲取营养、悦享生活。(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
九、更大力度推动民生持续改善
(二十七)努力让就业更充分。
133.实施好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用好稳岗返还、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减负稳岗,破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难点,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4.实施好大规模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65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135.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6.办好第三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国资委等相关部门,郑州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努力让教育更优质。
137.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公办园在园幼儿超过50%。(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8.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9.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工程,保障新高考平稳实施。(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0.推进新一轮职业学校“双高工程”建设。(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1.推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提质晋位、第二梯队创建实现突破,加快河南电子科技大学(筹)、郑州航空航天大学(筹)等基础设施建设。(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郑州、开封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2.办好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公安厅、郑州大学、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3.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4.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进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长效化,用心呵护学生成长成才。(省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共青团、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努力让人民更健康。
145.提升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功能,建成北京天坛医院河南医院等5家医院。(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6.推进53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和7个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47.加快建设国家和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疾控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8.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高质量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新增100所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9.建好用好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省体育局牵头负责)
15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三十)努力让社会保障更完善。
151.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2.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医保局、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3.完善基本医保门诊保障机制,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省医保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4.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升100家县级特困供养机构服务水平,实现1000所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建成1000个村级标准化养老服务站点,培育100个养老服务品牌企业,新增或改造提升医养结合床位2.4万张。(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5.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6.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省民政厅牵头负责)
157.办好十项重点民生实事,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更大力度推动发展和安全良性互动
(三十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158.坚持“三管三必须”,压实全行业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9.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提升本质安全能力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省政府国资委、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0.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1.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应急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省政府国资委、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62.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工程体系和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健全气象、水文、地震和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网络,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省应急管理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粮食和储备局、气象局、地震局、消防救援总队、地质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3.加强应急广播、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救援力量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全民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省应急管理厅、广电局、财政厅、粮食和储备局、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防范经济领域风险。
164.高效推进地方债务置换,实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5.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压实分级责任,推动财力向基层和困难地区下沉,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166.稳妥处置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牵头,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中原银行等相关部门、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67.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省司法厅、公安厅、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8.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9.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省民政厅、教育厅、共青团、红十字会、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0.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高效能治理守护好万家灯火、社会安宁。(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