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公安部会在其他部门设立相应的警务工作机构,比如向海关总署派驻海关总署缉私局、向中国民用航空局派驻民航公安局,而海关总署缉私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同时也分别列入海关总署、中国民用航空局内设机构序列,接受双重领导(但以公安部领导为主,在业务方面则分别接受海关总署、中国民航局的指导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目前除了向海关、民航派驻力量外,还向国家税务总局也派驻设立相应的警务工作机构,那就是“公安部派驻国家税务总局联络机制办公室”(简称“驻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络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显示,“驻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络室”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内设处室序列,对标正处级规格,接受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双重领导。客观而言,驻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络室的设立运行,对于统筹整合税务、公安两部门力量共同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图为 孟庆丰、孙瑞标共同为“公安部派驻国家税务总局联络机制办公室”揭牌



据公开资料显示,“公安部派驻国家税务总局联络机制办公室”揭牌仪式于2016年5月24日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该职能机构也是依据《公安部派驻国家税务总局联络机制运行暂行办法》而设立的,为此公安部精心选派专门人员任联络员。当时,时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庆丰,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瑞标共同出席仪式并发表讲话。

实际上,早在2015年,当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方案中明确要求健全公安部派驻税务总局联络机制。因此,“驻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络室”的正式挂牌设立,不仅标志着税警联络机制进入实体化运作的新阶段,同时也意味着税警协作形成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效应,进而为新形势下开创税警两部门协作配合的新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而在“公安部派驻国家税务总局联络机制办公室”设立之前,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其实就已经在积极探索税警协作模式了,并且积累了丰富的协作经验、形成了比较成熟稳定的工作运行机制。据《中国法院网》的报道,2005年底,公安部就已主动商请国家税务总局向后者派设联络员,至2016年5月24日“驻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络室”挂牌刚好10年时间。



那么,“驻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络室”主要承担什么职责呢?据公安部官方披露,公安部派驻国家税务总局联络机制办公室主要负责“联络沟通、组织协调、分析研究、情报研判、督导指挥以及常态化推进信息共享、推动警税协作、提升打击防范涉税违法犯罪效能”等职责。例如,仅在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便和公安部深度合作、积极协作,成功查办了一系列重大涉税案件,为国家挽回了上百亿的税收收入、有效打击了各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为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和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省、市、县三级的税务、公安部门也设有相应的沟通联络机构或警税协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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