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岩市深入挖掘、保护红色法治资源,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打造红土法治品牌,深化红土法治实践,走出一条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发展之路,让红色法治文化在闽西大地焕发时代光华,为新时代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注入红色法治活力。
聚焦“溯源”,探寻红色法治实践“试验田”
全国现存最早的红色法治报——《法庭日刊》
厘清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38个,理清不可移动遗址753处、可移动馆藏文物20623件(套),为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打下坚实基础。其中,古田会议旧址、汀州试院、金砂镇金谷寺、何叔衡纪念馆等4个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入选福建省首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名单;闽西裁判兼肃反委员会刊发的《法庭日刊》原稿,被中央依法治国办认定为目前发现的党创办最早的红色法治刊物。
梳理红色法治历史脉络。组织专家通过实地察看、拜访革命前辈、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梳理闽西红色法治历史,先后出版《闽西苏区法治史料汇编》《法魂》等如实反映闽西红色法治历史书籍4册。其中,6件闽西法治事件在我国法治历史中具有代表性意义,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
举办“红色法治记忆拼图——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与发展”交流座谈会
深挖红色法治文化内涵。设立闽西苏区红色法治文化专业研究会,编纂出版《红色法治》,全面分析闽西苏区法治建设的成效与经验,总结凝练红色法治文化深刻内涵。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交流研讨,召开红色法治文化主题研讨会20余场次,进一步凝聚学术共识。推动高校深化红土法治文化课题研究,完成《闽西苏区拥军优属的法律实践》《闽西苏区司法审判工作及当代启示》等课题30余项。
聚焦“守护”,筑牢红色法治资源“防护网”
加强红色法治资源保护立法。制定出台全国第一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将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实施红色法治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龙岩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旧址群保护规划》等红色法治资源保护规划10余部,大力实施红色法治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策划、生成、储备一批保护项目。邀请省级文物专家驻龙岩集中评审项目方案,组织编制革命旧址文物修缮技术方案209项、评审通过166项,涉及151处红色旧址、154个工程项目。
龙岩市新罗区苏维埃政府旧址纪念馆
强化红色法治资源执法司法保护。加强红色法治资源保护行政队伍建设,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保护网络。强化执法监督,成立“红色守护人”志愿服务队,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中央红色交通线保护专项监督,不断规范涉红色法治资源行政执法。
聚焦“传承”,绽放红色法治文化“新光彩”
“红色文艺轻骑兵”活动
讲好红色法治故事。深度挖掘客家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和贵”“规矩”“向善”“崇法”等法治元素,用活用好客家山歌、畲家剪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红色法治故事。组建“闽西红色轻骑兵”,编创红色法治文艺节目13个,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基层行120余场次;组织拍摄红色法治专题片、微视频30余部,《红色法魂在闽西》专题片获评司法部“图·视·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二等奖。发动普法宣传力量,组织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红土法治”志愿者,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系列活动3200余场次,在普法中生动讲述红色法治故事,让红色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
建设红色法治阵地。大力推进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馆藏红色法治文物1300余件,分别被评为第二批、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青少年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成“中央苏区红色法治摇篮”专题展馆,根据中小学生特点,通过实物史料、互动设计等多种形式开展红色法治教育。全市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26个,将红色旧址变成“培训教室”,让红色文物史料成为“培训教材”,让红色法治文化浸润人心。
打造红色法治品牌。围绕“红土法治”主题,开设“红土法治”讲坛、组建“红土法治”志愿服务队、设立“红土法治”宣传员电台栏目等。各县(市、区)依托本地丰富的红色法治资源,形成“法‘豸’文化”等红色法治品牌13个,凝聚成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发展的巨大合力。(文/图 福建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