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个账缴纳保费
北京市参保人员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需要满足的条件:
近亲属满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将近亲属添加为自己的共济对象(注意,近亲属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那么
如何添加近亲属
为自己的共济对象呢?
目前可通过
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或京通小程序(微信客户端或支付宝客户端)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板块
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业务
以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举例:
1.注册并登录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网站,点击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2. 查看告知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
3. 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或【删除】按钮添加、删除共济对象,业务办理成功后,列表会展示最终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一定要点击【提交】按钮。
4.查看业务反馈结果为保存成功,说明已经完成添加共济对象操作。
最后提醒您
要确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
才能正常支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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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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