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山西大同,有商户称,春节期间古城内下通知,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间,要求商户开屋内屋外所有灯,无论有没有市民、游客,必须24小时亮灯。自己半夜11点被打电话叫去开灯,拒绝后,执法人员破门而入进去开灯,并且加装了新锁。商户称,现在无法正常营业。物业工作人员称,是全市统一的,为了给游客更好的体验,目前商户配合率达到97%。


事情不大,但问题其实比想象中更大。

一、文旅消费,本地人也很重要

曾经有过新闻,为了外地游客的体验,本地人做出牺牲之类的。自发的行为当然没问题,但不管是公司也好,还是政府部门也要,强制要求本地居民牺牲,这就是不对的。政府相关部门当然要经营一个地方,文旅消费很重要,但文旅是无数市场主体,无数个人组成的,不是一个公司。不能把所有居民、商户当作员工,而且当免费的员工,不用补偿的员工。

无补偿的损害当地居民,反而会招来反感。

二、“商权”和“居民权”是平等的,都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主体。

所谓商权,就是经营面对的一系列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居民权,就是普通老百姓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因为居民群众人数更多,商户人数更少,被管理的地方更多,所以,实际上,商户的权利小很多,义务大很多。

比如,门前三包,临街住的居民肯定没这个责任,但临街的商户,就要对门口的清洁卫生负责。再比如此次事件中,没人会规定居民一定要开灯,但一个倡导,就可以强制商家开灯。

为什么商户权利比居民低,一个原因就是元规则坏了。

三、重要的是元规则。

一周前,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鼓楼社区发布倡议书,要求从除夕到正月十五,商铺屋内屋外应该“彻夜亮灯”。这是一个倡导,但却变为了强制。

这就是元规则出问题了。

很多人都有这个体会。说的是劝,结果是强制;说的是自愿,结果还是强制。

劝就是劝,劝不能是禁;倡导就是倡导,倡导就是可以听可以不听,不能表面说倡导,实际上变为强制;需要发文件的,不能用微信群发代替;需要文字的,不能用打个电话代替。


如果是强制,那么就需要更严密的措施,以及讨论补偿,但既然是倡导,是自愿,这些就都不需要了,而又可以实际上强制。那么,定规矩的人事少、责任小;被定规矩的人,义务大。对定规矩的人来说,何乐而不为?那么,这种“倡导”就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普遍。

所以,元规则不能乱,依法行政不能乱,这个元规则乱了,其他的事一定会乱。

对于古城的商户来说,倡导的无非是开灯,但另一些倡导,可能就不是开灯那么简单了。

所以,最重要的问题,不是闯入开灯,而是一个倡导,怎么变为了强制。

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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