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还贷

提取还贷对象

已经办理逐月委托还贷业务的职工

资金划转时间

公积金贷款:2月14日-2月18日

商业住房贷款:2月20日-2月24日

划转金额

根据职工1月31日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余额,划转扣除逐月还贷保留金额并且不超过1月月还款额的金额。

注意事项

1.逐月还贷协议签约当月资金不划转,符合条件的次月开始逐月资金划转;

2.逐月还贷资金划转至还款银行卡;

3.贷款月还款额不从公积金账户划扣,请确保还款日前还款银行卡余额充足,以免产生逾期。

逐年还贷

提取还贷对象

选择2月份逐年还贷的职工

资金划转时间

2月6日-2月11日

划转金额

根据职工1月31日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余额,划转不超过剩余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以百元为单位)。

注意事项

1.资金直接划转至贷款账户,不经过还款银行卡;

2.逐年还贷成功后借款人仍需按贷款银行重新计算的月还款额进行还款。

偿还部分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提取还贷对象

2025年1月申请办理偿还部分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的职工

资金划转时间

2月6日-2月11日

划转金额

根据职工1月31日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余额,划转扣除逐月还贷保留金额及1月逐月还贷划转金额(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且不超过借款人剩余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以百元为单位)。

注意事项

1.请保持逐月还贷处于签约状态,否则会造成偿还部分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办理失败;

2.资金直接划转至贷款账户,不经过还款银行卡;

3.偿还部分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完成后借款人仍需按贷款银行重新计算的月还款额进行还款。

来源:无锡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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