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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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2025年2月1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仅无益于解决自身问题,也对中美正常经贸合作造成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2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煤炭、液化天然气加征15%关税。
二、对原油、农业机械、大排量汽车、皮卡加征10%关税。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此外,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公布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将美国PVH集团和因美纳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公告》。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决定将美国PVH集团、因美纳公司(Illumina, Inc.)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上述两家实体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企业的正常交易,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实体采取相应措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执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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