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全区视频调度会精神,及自治区主要领导关于交通安全指示精神,2月2日(大年初五),来宾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辖区继续组织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为春节假期返程高峰的到来做好交通安全保障。


行动期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分析研判,结合辖区实际在国省道乡镇主要路口、城区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针对性部署工作,错时开展勤务严查酒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查处到的酒驾醉驾违法一律实行“七必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坚决从多方位预防打击酒醉驾易肇事肇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天共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10起。


为警示教育广大司机朋友时刻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全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来宾交警对酒醉驾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酒后准驾不符驾驶机动车


2月2日11时20分许,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武宣县桐岭镇路段开展统一整治行动时,依法对一辆悬挂“电D9xxxx9”车牌电动四轮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梁某部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梁某部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的检查中还发现梁某部仅持有“E”类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据梁某部称,其是昨晚在亲戚朋友家喝的酒,觉得过了一天,自认为应该没事了,便开车上路了。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暂扣其机动车。

酒后驾驶超检机动车


2月2日16时55分许,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武宣县太平路山水天成路段执勤时,在对一辆桂G7xxx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韦某典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的检查中还发现摩托车存在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属于超检。经查,韦某典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韦某典称其去朋友家吃饭时喝了几杯,认为应该没有人查车,便抱着侥幸心理就骑车上路回家了。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拖移其机动车。

酒后驾驶报废机动车


2月2日18时07分许,象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S208省道345公里100米路段开展酒醉驾统一整治行动,在对一辆桂G4D***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黎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查,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2日20时38分许,来宾交警一大队在兴宾区东南一路路段开展夜查整治统一行动,在对一辆桂GSxxx1号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霍某前有酒驾嫌疑。经查,霍某前体内酒精含量为243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最后,民警现场向霍某前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并带其至医院抽血待检。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后准驾不符驾驶超检机动车


2月2日20时52分许,合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市人民医院附近路段开展整治行动,在对一辆桂G0xxx5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冯某有酒驾嫌疑。经查,冯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冯某此前曾因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同时,冯某还存在车辆未年检、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经民警询问得知,当晚冯某和亲戚好友聚餐时喝了两杯米酒,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被民警查获。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冯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的处罚。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2日21时58分许,交警支队二大队在兴宾区三桥头路段开展整治行动,在对一辆无号牌的三轮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蒙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查,蒙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93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蒙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远离酒醉驾,平平安安返程。来宾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假期返程交通平安、顺畅、有序。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盘罗婷 编辑:罗雪涛

来源:一大队、二大队、武宣大队、象州大队、合山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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