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近日从住建部网站获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与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标准》(GB/T51452-2024)(以下简称标准)已获批成为国家标准,将于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同时废止。

根据住建部网站上的公开信息,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厂址选择;5.焚烧厂规模;6.总体设计与总图运输;7.垃圾接收、输送、储存及预处理;8.焚烧系统;9.热能利系统;10.烟气净化与排烟系统;11.电气设备及系统;12.仪表与控制;13.给水排水;14.建筑;15.结构;16.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7.消防;18.其他辅助设施;19.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20.工程施工及验收。

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与能源利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标准规定,焚烧厂规模和工艺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垃圾产生量与特性变化、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方面合理确定。


焚烧厂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排放达标、安全卫生、节约用地、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


标准明确,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热能利用方式应根据焚烧厂的规模、垃圾焚烧特点、周边用热条件及经济性综合比较确定。

当焚烧厂附近有长期稳定热(冷)用户时,焚烧厂应优先采用热(冷)电联产的热能利用方式。

利用焚烧热能发电的焚烧厂应优先将产生的热能接入附近电力网,焚烧厂内用热宜优先利用厂内余热。

采用热电联产的焚烧厂,应合理确定供热范围和供热介质,并应对供热范围内的用热需求进行现状调查和近、远期发展预测,在此基础上确定近、远期热能利用方案。民用供热宜优先采用供热和供冷相结合的热能利用方案。

标准全文可在住建部官网查看。

编辑:ivy

发布: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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