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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
茅飞渡江洒江郊,高者挂罥长林梢,下者飘转沉塘坳。
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
公然抱茅入竹去,唇焦口燥呼不得,归来倚杖自叹息。
每当我读《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到这里,我都想替杜甫骂一声这些熊孩子。
这些熊孩子真坏啊。
因为不久之后的杜甫就面临着:
俄顷风定云墨色,秋天漠漠向昏黑。
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
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
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
这首诗叙事与抒情并重,叙事部分大篇幅写实,诗人诉述自家之苦,情绪含蓄压抑。
而后的抒情部分将苦难加以升华,直抒忧民之情,情绪激越轩昂,展现出诗人的崇高理想和境界。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诗人的茅屋被秋风所破以致全家遭雨淋的痛苦经历,使他生出万千感慨,体现了忧国忧民的思想情感,是杜诗中的典范之作。叙事部分的有力铺垫为全诗最后的言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此抑扬曲折的情绪变换,充分体现出杜诗“沉郁顿挫”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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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唐肃宗上元二年(公元761年)八月。公元760年春天,杜甫求亲告友,在成都浣花溪边盖起了一座茅屋,总算有了一个栖身之所。不料到了公元761年8月,大风破屋,大雨又接踵而至。当时安史之乱尚未平息,诗人感慨万千,写下了这篇脍炙人口的诗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杜甫名篇,其中蕴含着悲天悯人的情怀,我们不必赘述。只想说其中的“南村群童”,确实令人心烦。
说到熊孩子,古今都有。
2025年春节可以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从“禁放”到“限放”,这种“禁改限”迎来老百姓的一片叫好。
2025年1月27日(春节前一天)晚,重庆一女孩蹲在窨井盖上燃放鞭炮时,不慎导致窨井内发酵产生的沼气爆燃,造成该女孩受伤,女孩暂无生命危险。
1月30日(大年初二),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不慎引发化粪池井沼气爆炸。
记者从资中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现场多辆汽车受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男孩和家长已被警察带走,警方正在调查处理。
这个熊孩子把祸惹大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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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熊孩子,不能不让我们想到邯郸的恶性案件。
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随后将王某某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3名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质极强,直到调出监控视频,其中的主犯才被指认。找到尸体后发现,受害者已经面目全非。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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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矫治教育是脱胎于收容教养制度,对罪错未成年人实施的分级干预措施。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废止了收容教育制度。其后,《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17条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第17条第5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同时,该法第6条第1款明确规定:“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实施专门矫治教育需要依赖于专门学校或特殊的管理场所。专门学校也即原来的工读学校,经过数十年发展,为消除社会误解、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2012年修正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工读学校”改为“专门学校”。中国青年报此前报道,最高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5月,全国共有专门学校110余所,有9个省份尚无1所专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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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了,也不要忘记教育一下熊孩子,防止他们惹祸。
2025年1月3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