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阖家团圆
张灯结彩,年味浓浓
美酒飘香,幸福美满
人们在欢度平安春节
享受着新时代新年里美好时光的同时
一定要牢记
出行平安,是团圆和幸福的基础
为全力维护平安、稳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春节以来,乐山全市公安交警全警在岗,在全力做好春节交通安保工作的同时,严查酒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犯罪。
1月28日(除夕)至1月29日(初一)上午09:00时,全市共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21起,其中,白天查处15起,夜间查处6起。
现将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予以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戒
确保您和他人的平安出行
重拳出击查酒驾 新春佳节保平安
男子4次酒驾,依法严处!
2025年1月29日,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大坪路设立临时检查点,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14时34分许,葛某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经过检查点时,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葛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经进一步核查,葛某某于2024年10月、2023年9月、2019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葛某某此次行为,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将葛某某带至医院提取了血液样本。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证驾驶还3次酒驾,依法严处!
2025年1月28日,程某驾驶川LW**83普通二轮摩托车,从乐山市井研县研经镇往北门口方向行驶。13时47分许,当程某驾车行驶至井研县研城街道城北街天主教路口时,被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经进一步核查,程某分别于2020年6月、2022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且程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程某的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司机”遇交警检查,耍“小聪明”换驾驶座位被查处!
1月28日,沙湾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铜河路设立检查点,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07时1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在距离检查点约50米处时突然靠边停车,该车驾驶员下车往车后跑去,副驾驶的人迅速挪到驾驶位,但没想到还是被细心的民警发现。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车驾驶员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600元的处罚。同时,其同行人员也在民警批评教育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经询问得知,王某前一晚与朋友一起聚餐,由于喝太多酒,早上送货的途中发现有交警检查,王某出于害怕便想出了和副驾驶互换位置的想法,企图通过这种方式蒙混过关,殊不知,整个换驾过程被交警看见,也被不远处的摄像头拍到。最终,王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总有以上这样的司机侥幸认为
正值新春佳节
交警蜀黍总会休息
不查酒驾了吧?
不论风霜雨雪、城市农村
不管节庆假期
乐山公安交警在全市每个区县
都会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
尤其是春节期间
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
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
延伸查处时间、路段
风里雨里,白天黑夜里
我们在各大路口等你!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