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子匡《新年风俗志》初版本
周作人在《药堂语录》中写道:“余买书甚杂乱,常如瓜蔓相连引,如因《困学纪闻注》而及翁凤西《逸老巢诗集》,因舒白香而及龚沤舸《玉蔬轩集》,因潘少白而及姚镜塘《竹素斋集》,皆是也。”周作人的这种买书和读书,乃是典型的文人路数,不必专于一隅,兴趣博杂,终于会通。周氏本身嗜好读书,过眼书籍不计其数,他所读过的书,我也常有所关注,但可惜多为稀见之册。最近买来一册娄子匡的《新年风俗志》,便是因为周氏曾经为此书作过序言才关注起来的。其实,娄子匡在中国民俗界也是扛鼎人物,与钟敬文、顾颉刚、周作人、江绍原等齐名,都是近代中国民俗研究的大家。娄子匡的这册《新年风俗志》1932年刊印于绍兴,初名为“中国新年风俗志”;1935年3月由商务印书馆增订再版,取名“新年风俗志”;1967年10月台湾商务印书馆再次修订出版;1989年9月上海文艺出版社影印出版,实为1935年商务版内容。这次台海出版社重排出版,以1967年台湾商务版为底本,又因是简体横排本,可以说是真正进入了大众视野。
以上诸多版本,1935年的商务版其实最为特别,影响也最大。此版由周作人、顾颉刚、爱堡哈特三人分别作序,娄子匡本人亦作自序一篇,其中最为醒目之处,乃是周作人对于此书的支持,不但作序一篇,而且题写了书名。上世纪三十年代,周作人作为曾经的新文化运动的急先锋,又系北京大学教授,在学界颇具影响。商务印书馆1935年3月30日编印的《出版周刊》,刊出周氏的《〈新年风俗志〉序》,作为对娄子匡此书的介绍和推广。有趣的是,此刊在本期《本馆出版物著作人履历(十三)》中,按说应该介绍娄子匡,但却专门详细介绍了周作人,包括他的经历、学术成果、文学作品以及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译作,并作出相关评价:“周先生之散文,信笔写来,别饶风趣,十余年来,蜚声文坛,为学者所宗。”娄子匡的这册《新年风俗志》3月印出,5月便得以再版,可见当时影响。娄子匡在后来的《增订版序》中写道,1935年版印出后,德国民俗学家爱堡哈特博士(Prof.Dr.Wr Eberhard)曾说它是“最有价值的一本书”,对它“感到最高的兴趣”。
顾颉刚作为著名历史学者,序言对于时局动荡、文化断裂颇有感慨,由此谈到农历时令风俗的逐步消亡,他写道:“现在的小孩子感受到的节令的趣味哪里有我们幼时那么的浓厚。”又谈他在做了些民俗的研究之后,才领悟到这种类似迷信的仪式实在有存在的必要:“因为一个人在生命的长途中,时时在求安慰,一定要有了安慰才能奋勉地从事工作,不灰心于一时的痛苦;而这种节令的意义是在把个人的安慰,扩充为群众的安慰,尤有重大的关系。”又谈节令风俗的必要:“我们要掉龙灯,跳狮子,放烟火,点花灯,让大家一齐快乐,使得大家好提起精神,增进这一年中的生产的效能。”周作人在序言中亦强调节令风俗仪式感的重要,“季节有些像是一座浮桥,从这边走到彼岸去,冬尽春来,旧年死了,新年才生。在这时候有许多礼节仪式要举行,有的应该严肃地送走,或拿出去或简直丢掉,有的又同样严肃地迎进来。这些迎新送旧的玩意儿,聪明人说它迷信固然也对,不过不能说它没有意思,特别是对于研究文化科学的人们。”
周作人在序言中还特别强调,娄子匡的这本《新年风俗志》是“空前的工作,这在荒地里下了一铲子了”,之所以如此评价,乃是这种节令风俗,“可惜中国从前很少有人留意,偶然有《清嘉录》等书就一个区域作纵的研究,却缺少横的,即集录各地方的风俗以便比较”。此书1932年初版时,内容涵盖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11个省共22个地区的新年风俗,1935年增订再版时,增加了云南、贵州两个省份的五个地区;而到了1967年再次修订出版,就又增补了北京、黑龙江、内蒙古等8省区市14个地区的相关内容,所录的新年风俗合计464种。娄子匡的这种增订,并非简单地汇集资料,爱堡哈特在序言中就对他的工作有过很高的学术评价:“固然,在过去已经有过民俗的资料的汇集,但那些资料中大部分只是从文献上收集来的,与实际的田间工作‘Feldarbeit’毫无关联。这真是我的可敬的远方同志娄子匡先生之一件很大的成就:他破天荒地在最广阔的意义上将中国新年风俗与新年习惯采集起来,从而树立了此后关于中国民俗学研究工作的一个榜样。”
陕西关中春节社火演出
从娄子匡1967年增订的《新年风俗志》中,我也有幸读到早年故乡陕西关中地区的新年风俗。诸如关于西安的新年风俗,与我的家乡泾阳的新年风俗,几乎一致。对我这样二十多年出外的游子来说,读来实在是很亲切的。例如“穿新衣”一条:“元旦清早,大家把去冬自家做的新棉袍、棉袄、棉鞋,人人都穿在身上了(这新衣很少请裁缝来做,就是裁缝做,也是把他们请到家里来做)。”这个新年风俗,娄子匡写得是很准确的。我在小时候,春节前,母亲都会为我们兄弟准备新衣,都是她亲自缝制,到了大年初一才穿上。新年第一天,吃完早饭后,孩子们会到街道上一起玩,也有展示新衣服的意思,心中美滋滋,现在想来都是十分愉快的。如今这种穿新衣的风俗还在,重在以新换旧,但很少有人会为孩子们亲自缝制新衣了。穿新衣对于现今的孩子们来说,似乎也没有特别的乐趣了。再如“不扫地”一条:“从初一到初五,家家户户不扫地,这是怕那财气扫走。”这在我的故乡确实如此,但娄子匡记载的“不洗脚,怕会走失了好运道”,却从未听闻过。
“捎灯”一条风俗,尤为有趣。“十五元宵有‘捎灯’风俗:外婆要给第一次过元宵的外孙儿女买一对大红纱灯,叫‘长命灯’。一直送到他十二岁,这是以孩子的生肖来决定,到十二生肖也就是十二岁都有了,就不再给这个外孙儿女送灯了。不过二岁到十一岁的元宵,不一定送一对大红纱灯,是送那种普通的灯就好啦。”这一条读来,也令我倍感亲切,一种儿时的乡愁油然而生。在关中地区,新年外婆家给外孙儿女送灯,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一般情况下,正月初六,外婆会到女儿家,送来“富贵长命灯”一对。小孩两岁以后,常送来各种生肖灯笼,比如兔年会送兔儿灯笼,那种点了蜡烛,可以在地上拉着行走的兔子灯。送灯,是孩子们过年最期待的一件事情,会盼望着外婆和舅舅早些送来。从初六到十五的晚上,就是孩子们的节日。村子里到处都是打着灯笼的孩子们,他们尽情展示自己的灯笼,真是各具姿态。那是非常美好的新年风景。有些外婆还没有送灯来的孩子,就会非常着急。到了正月十五,孩子们会集体出动,打着灯笼游行和嬉闹。甚至还有“碰灯”一说,就是在这天晚上,要将灯笼碰烧掉,那才算是圆满。
陕西关中春节送灯笼
娄子匡写了西安的新年风俗八条,但实际上还有不少的漏记。我印象最深的,还有“上坟”这个特别的新年风俗。周作人多次写故乡绍兴清明上坟的风俗,而在我的故乡,春节上坟才是最为隆重的。因为在故乡人看来,人之死去,只是远行和换了一个地方,春节这样隆重的节日,就是要将先辈人请回来,故而才有了春节上坟这一习俗。一般是腊月三十晚上,全家男性集体到先辈的坟地,点蜡、烧纸钱、放爆竹,然后口中念叨着“回家过年啦”这样的话,表示把先辈人接回家中。在家中摆放祭台和供品,整个春节期间,每次吃饭前,要先点香烛三支,然后将做好的饭菜盛上一份,表示一同过年的意思。这样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日。十五日的晚上,又去上坟,同样是点蜡、放爆竹、烧纸钱,但会多一个内容,就是在坟头上放置一个灯笼,点亮灯笼后,整个坟地都是灯火闪烁,被送回去的先辈也不会感到寂寞。这样的仪式,往往是老少男性前往,且并不悲伤,反而是有一些热闹。或许正是这种新年的风俗,在过去的老辈人的观念中,死亡并不是很可怕的事情,因为每年都会被后人迎接回去相聚。这样的风俗,至今还在关中地区延续。
我在外游历也快三十年了,但看娄子匡描述的故乡新年风俗,还是那么亲切,勾起了儿时的点滴记忆。由此来想,这些新年风俗,是顾颉刚所说的农闲时的精神慰藉,也是周作人所谈论的文化仪式,启示人们承前启后,给日复一日的庸常岁月带来一些有趣的调剂。更重要的是,这种特别的风俗,往往形成一地的习惯和文化,在这块土地上生生不息。但颇为遗憾的是,这些传统的习俗正在逐渐消亡,而更为关键的是,随着不同地域的人的迁徙和杂处,风俗因为脱离了土壤而渐趋淡化,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娄子匡在修订版的序言中写道,1960年,他到德国参加东方学会,会晤了老朋友芬德生博士(Dr.Findeisen),并在老友的书房中看到了这本《新年风俗志》,他说自己翻阅良久,觉得自己过去的努力,还留鸿爪在异邦,心里特别欣快。这种欣快,与我在异地看到故乡的风俗,心情也是相同的。而作为绍兴人的娄子匡,晚年在台湾增订这册《新年风俗志》,其心间的文化乡愁,想来是远比我要复杂许多的。
2024年5月24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