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8日上午,警笛呼啸、红灯闪烁的警车,疾速拐入江苏江都市(现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医院。与医院一墙之隔的职工宿舍,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死者黄海萍,是医院病理检验科化验员,三十二岁,已婚。黄海萍被扼死于床上,着睡袍,下身赤裸。案发现场是死者同科化验员小方(女)发现的,后又有多人出入现场,原始状态被破坏。
现场勘查发现,罪犯是从屋门而入,而且锁未破坏,显见是用钥匙开启入内的或屋内人开启。尸检表明,死者是因扼颈窒息死亡,死者外阴有被撞抵的瘀血痕,体内未发现精液。
根据现场勘查和尸检,基本上能断定这是一桩入室强奸杀人案。唯一提取到的遗留物,是黄海萍床上的一根阴毛,和半个解放鞋的鞋印。
这起奸杀案的侦查方向,是与黄海萍熟悉的人,即能够有条件掌握房门钥匙的人,也不排除是黄海萍信任的人。黄海萍是凌晨一至三时这个时段内被害的。
经摸查,有三个人有嫌疑:
一是黄海萍在卫校时的同学,叫刘文正,在学校时曾与黄谈过恋爱,后被黄海萍甩了,刘文正受了刺激,一直未婚,曾扬言要毁了黄海萍,案发前曾到黄海萍家闹过一次;
二是黄海萍的同事李为军,李为军是印尼华侨,与黄海萍私交甚深,化验室工作人员提供了李为军与黄海萍诸多暧昧交往的例证,有一天李为军曾醉卧黄海萍睡床;
第三个自然是黄海萍的丈夫郭高志,他是能用钥匙开启房门的人,而且据化验室反映,黄海萍与丈夫似有感情不睦征象,最重要的是,发案当夜郭高志不在家。
通过侦查,郭高志第一个被解除嫌疑。郭高志在当夜和本单位的同志到二百公里之外的盐城市去洽谈一项业务,晚上到战友周正义处待了半宿,有不在现场的证人。
对刘文正的调查取得一些进展,刘文正称当晚独居一室,而且深夜独自一人到市边的江边去听江水流淌声去了。从医院保卫科得知,刘文正失恋后,即不修边幅,总是穿一双旧解放鞋。刘文正夜听江流已与情理有悖,又常年穿解放鞋,这两点嫌疑都是可以好好调查一下的根据。
对李为军侦查的力度、广度和细致程度是最大的,黄海萍私人日记的第七页,记有若干神秘数码和日期,后边均注有李为军的名字。在一组数码后,用红笔标明:“与民同乐”四字重重地打3个惊叹号。看来黄海萍、李为军间有非同寻常的联系。
李为军与黄海萍住的楼只相隔一幢,作案后能及时逃离,而且对黄海萍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也能打探得一清二楚,他毫不吝惜地为黄海萍花钱,曾许诺邀黄海萍一家出国游览。
在侦查过程中,密取李为军血型资料,与在黄海萍床上获取的阴毛血型比对,都是A型。黄海萍是O型,黄的丈夫郭高志是B型。
专案组刑警正面接触了李为军,李为军称当晚在家,但据李为军的妻子证实,李为军有独睡的习惯,子夜一至三时,李为军悄然外出是有条件的,作案后迅速返回也是极便捷的。
刑警进一步传讯李为军搞清了黄海萍日记中,神秘数码的出处,那是黄海萍存在李为军处的美元和港币,有的是李为军帮助兑换的,说是出国后和办护照用。看来李为军与黄海萍已有密约出走劳燕双飞的约定。
刑警决定对李为军监视居住,并对他的住宅密搜。
密搜获取了黄海萍交与李为军收藏的笔记本和个人隐私书信。笔记本里记载了三笔大额存单的数额和存入银行的存单没搜到。个人书信中,黄海萍与友人谈及与丈夫的恶劣关系,离异之心已萌,并提到移居国外的事。
最重要的发现,是破译了“与民同乐”之谜。这是一幅民主革命先驱廖仲恺先生的墨宝,其文物价值和史料价值都是万金难求。黄海萍的母亲是一个同盟会元老的嫡亲。
这幅字的发现,陡然增大了李为军图财害命的嫌疑,这幅字在港澳及欧美市场价值连城,足以使人铤而走险。
李为军遂被专案组收审。
审讯李为军收效甚微,李为军承认与黄海萍关系甚密,也动过邪念、作过试探,但均遭黄海萍拒绝而罢手。李为军还说家里有的是钱,黄海萍的美元、港币都是帮她兑换,让她占便宜,不可能图财害命,至于字画,他不懂,也无兴趣。其间,李为军妻子来哭闹过一次,提供了当夜与李为军有过夫妻生活,丈夫不会梅开二度。李为军也承认这点。
李为军的供证虽有些道理,但诸多现场证据仍不排除他的涉嫌。
死者黄海萍的丈夫郭高志,出差回来便料理了后事。郭高志是科委办公室主任,主抓三产开发,要求到家里取一些东西,因现场封闭,便由刑警陪同前往,郭高志收拾了一些小孩和自己的衣物,还有一个高级羊皮手提密码箱。刑警把郭高志带到局里办手续,上车时,刑警想帮郭高志拎皮箱,郭高志触电般惊惶,很是反常。于是,刑警托辞扣留了皮箱,让他次日来取。开箱检查后没发现什么超常物品,但仍对郭高志的惊慌表示怀疑。
在无意摆弄中,触及暗钮,发现了皮箱暗层,从中搜出三张大额存单及一封恐吓信,还有数张郭高志与一女人在海滨拍的合影。
恐吓信是未署名男子写的,说郭高志与该男子之妻有染要报复。
刑警对此很重视,因对郭高志有仇,可能移祸其妻入室奸杀。刑警找到这个女人,才知她的丈夫已到海南去了,刑警队立即派人觅查,结果证实不是此人所为。
但因箱里发现女人照片,刑警怀疑郭高志有外遇,如黄海萍发现告发,便可能杀妻。这个女人的地址又恰好是发案当夜郭出差去的盐城市,刑警认为有必要走一趟。
到盐城市查到与郭合影的女人叫田瑞英,在盐城大酒店工作,是田瑞英帮助安排的。田瑞英很畅快地承认了与郭高志的暧昧关系,并证实了郭高志于11月7日晚在她这儿住过。并说证明人还有郭高志的战友、盐城市水泥厂的周正义,郭高志当晚去找过他。
刑警判定郭高志当晚肯定在盐城,不在作案现场,但与田瑞英分别后,这段时间有可能回去吗?不太可能,因两地相距二百多公里。
需要弄清郭高志在战友家待了多长时间,刑警通过盐城市公安局刑警队找周正义,盐城市刑侦处的小崔说,别找了,他家出了大事,老婆让人杀了。刑警便返回了江都市。
此期间,羁押待审的李为军,多次要求提审,刑警谅其没有新的交代而没提审。从收审站突然传来报告,李为军碰壁自杀未遂而致伤。
刑警急忙将李为军送医院治疗,全案陷入窘境。
专案组刑警在整理全案材料时,突然发现一个疑惑点:郭高志11月7日晚上在盐城市,据他自己说是与战友周正义畅谈了半宿,按盐城市刑警提供周正义的家里出了凶杀案,郭高志在交待中只字未提,而且根本不可能在一块畅谈半宿,这段时间田瑞英也证实郭高志不在她处。
显然郭高志的交代有破绽,刑警决定二下盐城。
盐城市公安局刑侦处小崔,提供周正义家的凶杀案也发生在11月7日深夜。盐城警方开始也怀疑周正义,但他说当晚到江都市找一个姓郭的战友去了,而且在火车上有同行的熟人,经查属实,有不在现场的证据,就没再找郭姓战友核实。
江都刑警闻知详情后大惊,原来他们都说了假话。周正义11月7日夜找不到郭高志,因郭高志在盐城,而且郭高志提供周正义在盐城与他畅谈半宿的证据。
盐城市公安局小崔也惊诧不已,立即找周正义核对,周正义拒不开口。
江都刑警问盐城市局周正义家凶杀案的性质,小崔说是入室强奸杀人。小崔找来案卷,江都刑警一查,死者体内遗有B型血型的精液。江都刑警立即要求提取周正义的鞋印,携鞋印返回江都鉴定。
次日凌晨,江都市公安局局长率一彪人马急抵盐城,拿出了鞋印鉴定材料,郭高志妻子黄海萍被杀现场遗留鞋印是周正义留下的。
周正义有重大杀人嫌疑,要求即刻控制,并拿出郭高志的血型化验报告和对郭高志采集的血样。
盐城市公安局立即将周正义妻子体内采获的精液与郭高志的血样作物质对比,结果是绝对性认定,郭高志对周正义妻子奸杀案有重大嫌疑。
两市局立即召开并案联席侦破会,决定立即控制郭高志。
江都和盐城两市的两起入室奸杀案,并案侦查显现出这样一个思维轮廓:居住在两市的相识男子在同一天晚上,分别到对方城市杀死了对方的妻子,而且互为不在现场证人,真是罕见奇案。
审讯郭高志和周正义,两人自知死罪难赦,闭口不供。
刑警选择周正义为突破口,切入点极其奇巧。刑警对周正义说,你和郭高志在相约互杀妻的交易中不公平。郭高志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大事上糟践了你。刑警出示了周正义妻子被杀的现场材料,证明被杀时确被强奸,而郭妻黄海萍只杀未奸,只是造了奸杀现场。
周正义恍然大悟,痛恨不已,全盘供出与周正义共谋相互杀妻的过程。
1994年11月7日夜,周正义乘火车至江都住下,深夜1时用郭高志预先录好的声音叫开了门,将黄海萍杀死,伪造了奸杀现场,离去时将录音机和鞋投入水坑,于次日返回。与此同时,11月7日夜,郭高志用周正义事先配好的钥匙进入周正义家,杀人后离去。
两人相约杀妻的背景,是黄海萍得知郭高志受贿行为曾以举报相要挟;周正义妻子有外遇被发现便对周正义刻骨痛恨。两人酒后吐真情,郭高志要周正义帮忙,也答应帮周正义杀妻。因郭、李同在海军服役时,郭高志曾冒死救过落水的周正义,周正义无以为报,只得同意,两人曾三次密谋策划,特别对不在现场作了过细的安排。
郭高志至死不供,但证据足以送他上断头台。李为军显系冤枉,即刻被无罪开释。
李为军的致冤是案件本身扑朔迷离,洗冤契机则是刑警的神智大勇。
1995年4月,郭高志、周正义分别被实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