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载自“人的行为”微信公众号,摘自《全能政府》,米塞斯著,可二译本(未出版)
摘要:阻止侵略国家重整军备的主要手段,是严格限制其部分进口。如果侵略国家将它们的部分生产投向军备业,就不能允许他们进口任何东西。任何国家如果以中立为借口,不打算无条件地按此方案合作,那么就有必要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
军备控制
如果认为有任何国家在今天会打算放弃保护主义,这是一种幻觉。由于执政党赞成政府干预实业和国家“计划”,他们无法废除本国所设的贸易壁垒。因此,战争与政府的动因不会消失。每一个国家都必须做好反侵略的准备。备战是避免战争的唯一手段。老话说:想要和平,先准备打仗。(译注:原文为:Si vis pacem para helium。helium怀疑是bellum的误写。Si vis pacem para helium,拉丁谚语“想要和平,先准备打仗”,语出古罗马军事著作家韦格蒂乌斯。此君生卒年不详,著有《罗马军制》,这本著作创作于瓦伦提尼安二世统治期,大约在383-392年之间。书中论述了古罗马时代军团的编制、装备、训练和作战方法等,该书开始产生影响是在中世纪后期。随着重装骑兵的衰落和步兵的兴起,韦格蒂乌斯的著作引起广泛重视,在几个世纪内曾被欧洲军界奉为经典。)这句话又要应验了。
但是,如果不取消移民壁垒,即使取消贸易壁垒也无法维护和平。人口相对过剩的国家很难默许导致更低生活水准的现状。另一方面,很明显,旨在向征服的极权国家民众敞开大门,也会危及本国的独立。因此,我们被迫承认,在目前条件下,没有什么方案能够消除战争的根源。在即将到来的战后岁月,建立更加友好的国际关系的前景并不乐观。
击败德国后,与它缔结正式的和平条约是否有任何价值,甚至都十分令人怀疑。过去三十年间,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般的国际条约,尤其是和平条约,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了。这并非只是狂言“和约只是废纸”的德国人的错。盟国也洗脱不了罪责。
1919年协约国犯下的最严重错误之一,就是和平谈判的笨拙安排。几个世纪以来,人们按照绅士风度的传统进行和谈。双方代表,无论胜利者还是失败者,都像文明人做生意一样会谈。胜利者既不羞辱也不凌辱被征服者,而是待之以绅士风度和平起平坐之礼。他们以安静和礼貌的语言讨论彼此的问题。这是旧时代的外交规则和传统。
协约国打破了这一惯例。他们以蔑视和侮辱德国代表为乐。代表们被关在指定的房间;门口配备了警卫;任何代表都无权离开。他们像囚犯一样从火车站被带到住处,从住处带到会议厅,然后又以同样的方式带回来。当他们走进会议室,战胜国代表对他们的问候报以明显的不屑。协约国禁止德国代表与战胜国代表会谈。战胜国递给德国一份条约草案,然后要求他们在规定期限内给出书面答复。
这种行为是不可原谅的。如果协约国不想遵守旧时代国际法所要求的代表之间先进行口头讨论的规则,它们应该事先通知德国政府。德国人本来可以不派知名人士组成的代表团。根据协约国所选择的程序,德国派一个信使作代表就足够了。但是塔列朗(Talleyrand)和迪斯累利(Disraeli)(译注:塔列朗和迪斯累利,分别是19世纪法国和英国的政府领导人。他们属于前文所说的旧时代的政治家和外交家。米塞斯以此讽刺一战后协约国的政客们背离了自己的有风度的外交传统。)的后继者们想充分享受胜利的快感。
当然,即使协约国没有表现得如此咄咄逼人,《凡尔赛条约》也不会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如果战争不是陷入僵局,而是出现一边倒的胜利,那么和约总是被胜利方单方主导的。战败者对他们在其他情形下绝不会接受的条款表示了同意。和约的本质是强迫。战败者之所以屈服,是因为他们无法继续战斗。公民之间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证明他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被逼签字的,那么法院可以撤销它。但是,这些民法概念不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的合约。在这里,强权法则仍然占据上风。
德国宣传机器混淆了这些显见的问题。德国民族主义者坚持认为《凡尔赛条约》在法律上无效,因为它是被指定的,而非德国自发接受的。他们说,割让阿尔萨斯-洛林、波兰各省和北石勒苏益格是无效的,因为德国屈服于胁迫。自1740年以来,普鲁士也通过类似的胁迫条约,攫取了西里西亚、西普鲁士、波森、萨克森、莱茵兰、威斯特伐利亚和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但是,德国人却并不会逻辑一致地认为同样的论证也适用于这些条约。普鲁士曾经没有签署任何条约就征服和吞并了汉诺威王国、黑森选侯国、拿骚公国和法兰克福共和国,德国人也有意忽略这一事实。在1914年构成普鲁士王国的12个省份当中,有9个是1740年-1866之间的战争战利品。1871年,法国人也不是自愿将阿尔萨斯-洛林交给德意志帝国。
但是你根本不能与民族主义者争辩。德国人完全相信他们对其他国家施加的强制是公平和公正的,而自己遭遇的强迫就是犯罪行为。他们绝不会默默接受一个不能满足其获取更多空间之胃口的条约。他们是否会发动新的侵略战争,并不取决于他们是否是如其所愿地签署了和约。如果发动新的进攻看似有利,那就不要指望德国民族主义者会遵守任何条约。
如果盟国不能成功地建立一个阻止德国人及其盟友重整军备的世界秩序,一场新的战争将不可避免。只要经济民族主义仍存,盟国就必须日夜警惕其重整军备。
战胜国必须持续保持联盟。必须彻底解除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的武装。必须剥夺它们保持陆军、海军、空军的权利。只允许它们保留只配备枪支的小规模警察力量。不能容忍它们进行任何军备生产。它们的警察的枪弹必须由盟国提供。不能允许它们制造或试飞任何飞机。它们国家的商业航空必须由外国公司经营,必须使用外国飞机和聘用外国飞行员。但阻止它们重整军备的主要手段,应该是盟国严格限制它们的部分进口。如果侵略国家将它们的部分生产投向军备业,或者试图储备进口原料,就不能允许他们进口任何东西。这样的控制应该很容易建立起来。任何国家如果以中立为借口,不打算无条件地按此方案合作,那么就有必要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
任何替代性生产都不会有损该方案的效果。但是,如果技术可能性的改变危及了这一控制系统的运作,那也很容易迫使有关国家屈服。禁止所有食物进口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武器。
这并非一项令人愉快的解决方案,但是它是唯一能让人满意的办法。只要战胜国在战后保持联盟关系,就只能这么做。
认为单方面裁军对战败国不公是错误的。如果它们不计划发动新的侵略,它们就不需要武装。如果它们梦想发动新的战争,而又因为军备匮乏而收手,单方面裁军对它们的好处将不亚于战胜国。即使它们被剥夺了攻击其他民族的工具,它们的独立和自治权利也不会受到影响。
我们必须看清实际情况,而不是寄望它会如我们所愿。如果这场战争不能使德国人永远不可能发动新的战争,他们迟早会试图挑起新的冲突。由于战胜国不会容许德国人获得他们所想要的世界霸权,只要德国的高人口数和内线作战两大战略优势不变,德国人就不会放弃他们的侵略计划。纳粹主义会以一种新的形式和名称复活。
和平解决方案还必须作出特别规定,惩罚那些对杀害和虐待无辜民众负有责任的纳粹分子。必须迫使德意志民族为他们的统治者和暴民犯下的抢劫罪支付赔款。赔款不会让被杀害的人复生。岁月已逝,给每一位受害者以公平的赔偿金额是不可能的。但是,最重要的是让德国人为他们的行为承担后果。让纳粹的所有暴行不受惩罚是荒唐的。如果没有受到惩罚,纳粹会认为这意味着他们成功了,意味着他们的行为是正当的(justification)。他们会想:“不管怎么说,我们至少获得了部分成功;我们减少了‘劣等种族’的人口和财富;战争的负担主要落在了他们,而非我们头上。”如果德国人为其侵略所遭受的痛苦少于那些被攻击的人,那的确会是一种耻辱。
《凯洛格公约》宣布战争是非法的。德国、意大利、日本、匈牙利和罗马尼亚都签署了这份文件。如果这份契约有什么意义的话,那就是侵略者的非法行为是有罪的,它们必须为此承担责任。这些国家的公民如果不公开反对独裁者,他们就不能辩称自己无辜。
除非人民放弃对虚假英雄人物的崇拜,除非人民对战败的侵略者的同情不再多过侵略受害者,否则,任何持久和平之努力都将白费。十九世纪几乎遍及欧洲的对拿破仑一世的狂热崇拜,是对常识的侮辱。他对西班牙和俄罗斯的侵略完全没有任何借口;他不是烈士;他在圣-赫勒拿流亡期间享受到的无限舒适,远超那些因他重创和致残的千百万人。让那些应该为违反承认比利时中立地位协定,在1914年悍然侵略比利时负责的人逃脱惩罚,是令人发指的事情。[译注:比利时自1839年开始就宣布自己是“永久中立国”,并且得到了欧洲各国的认可。但是一战时,德国还是悍然发动对比利时的进攻,并且因为比利时人的零星抵抗(比利时当时没有常备军队),而对比利时平民进行了多次屠杀。然后,战后条约中,并没有对德国的这一行径进行特别条款的处罚和赔款。]这给了那些“视条约如废纸”的轻蔑说法一种迟来的辩护。法国和比利时以外的公众舆论对德国赔偿的态度,出现了严重错误。它鼓励了日耳曼民族主义。未来必须避免这类蠢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