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南县大店镇史家坡子村一村 民来电反映,2023年至今,该村村民薛某唐、史某曾、史某暖多次破坏自家耕地内农作物,村委不给予处理,要求协调赔偿损失。
接到12345热线承办单后,大店镇政府立即交由宣文岭片区进行调查处理。经落实,诉求人家耕地与村民薛某唐、史某曾、史某暖家的耕地相邻且诉求人家的耕地在外围,农忙时节,大型农机都需要从诉求人家的耕地经过,从而破坏了农作物和耕地原貌,造成一定损失。
对此,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根据实际耕地被破坏的程度进行评估,并组织相关人员见面进行协商,就诉求人家耕地被破坏的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经过协调,村民薛某唐、史某曾、史某暖赔偿诉求人400元,诉求人不再追究耕地被破坏一事。诉求人对当前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