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近日公布《2024年度长三角三省一市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案例显示,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其网络平台店铺及线下店铺,以“手打渣男柠檬茶”“手打海王柠檬茶”等作为营销噱头推销其经营的商品,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的违法行为。2024年6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信息泛滥的时代,要想吸引关注,保持热度,必然应有新意和创意。故很多经营者和广告者挖空心思搞创新。但任何创新和创意都应守住底线和公德,不能靠辣眼睛的低俗、恶俗来吸引眼球。监管部门对这种无底线的广告营销行为予以处罚,无疑再次给相关市场主体敲响了警钟。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上述案例中,相关经营主体以“手打渣男柠檬茶”“手打海王柠檬茶”作为营销噱头,对此,任何一个具有正常生活经验、正常价值观、基本是非对错判断能力的人都能看出来,这样的营销广告用语显然有所特指,暗含有违公序良俗的人物形象。这种广告用语离健康和文明相差甚远,让人浮想联翩,油腻且低俗。虽然说,“渣男”“海王”系贬义词,但“手打渣男”“手打海王”未必就变得正面和高大上,其同样属于低俗的出格用语。

需要说明的是,大学生等青少年是柠檬茶的重要消费群体,正处于是非判断能力较差、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对新事物好奇且学习能力较强的时期。而这样的辣眼睛用语更容易起到不良示范,带坏青少年的是非观和价值观。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青少年可能更青睐钟情于这种靠低俗营销走红的商品,以显得与众不同。对此,监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让靠低俗赢得流量者付出代价。根据广告法,对于走低俗路线、违背良好社会风尚的广告,监管部门可对广告主最高处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博取眼球,另辟蹊径,走低俗路线的营销策略,无疑是在挑战公众的审美和底线,也是在挑战法律和监管红线,相关行为人被处罚可谓咎由自取。值得注意的是,类似营销策略似乎屡禁不止,时有发生,如曾经搞低俗营销的绝味鸭脖、椰树集团都被处罚过,但依然未遏制其他行为人靠低俗博出位的冲动。这提醒监管部门势必用足用实法律手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惩戒“不走正道”的营销行为。进而倒逼市场主体心存敬畏,把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放到心上,不再靠挑逗、侮辱公众的三观来赚取流量和关注。□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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