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场景,您见过吗?
一家五口出门有事
逛个街、买个菜
然而,只有一辆摩托车
这可咋办呢 ???
“来,上车,带你们一起走”
听到这句话
蜀黍都不禁捏一把冷汗
一辆摩托车载5人的“神操作”让人捏汗!
近期,贺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在市区光明大道展开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1月1日11时42分许,一辆男装摩托车驶入执勤民警视线:只见核载2人的车上硬是挤下了5人!其中两名大人三名小孩,且车上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也摇摇晃晃的。执勤民警当机立断,立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查车结果竟然是一颗“移动炸弹”
经进一步核查,这名驾驶人竟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驾摩托车为一辆二手车,而更令人瞠目的是,这辆摩托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在如此车辆上搭载5名司乘人员,无异于“拿生命开玩笑”。
民警立即对司乘人员进行了严肃的宣传教育,详细讲解了超员、驾驶报废车辆、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驾驶人听后连连表示:“这次真是太危险了,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
最后,民警依法暂扣了该车辆,并对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驾驶报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超员驾驶的危害
1.制动的非安全区增大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超载两人、三人、甚至四人,超载越多,惯性越大,行驶动能越大。而制动器是按照车辆的额定载质量能力设计的,这样超载后制动非安全区增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平时能安全避让的物体,当超载后就不能及时刹住车轮,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停住车辆,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2.车辆稳定性变差
摩托车超载后稳定性变差,在进入弯道、横向盘山坡道或制动时,极易产生侧滑或原地侧翻、掉沟等严重事故。
3.加重事故的代价后果
摩托车超员一旦发生恶性事故,往往由伤亡两人的重大事故变为伤亡3、4人,甚至5人的特大交通事故,因此,为保证行驶安全,请按规定载人,不要违法搭人。
蜀黍提醒
骑乘二轮摩托车出行时
请牢记不要开报废车上道路行驶
什么是报废车?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达到报废标准。
驾驶报废车辆将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报废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还规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特别提醒:如果驾驶报废摩托车,对于持有A、B、C、E等多种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被吊销的将是你的A、B、C、E等全部驾驶资格,而不只吊销你的E驾驶资格。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定要记住并做到
有牌证、不驾驶报废车辆
不闯灯、不超速
限两人、戴头盔、无遮棚
靠右行、不乱停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版权声明:“广西贺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私信留言,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