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养浩在重庆白公馆被关押期间,偷看了管理人员桌上的文件,那份文件中不但有“拟判周养浩死刑”的请示,还有沈醉的证明材料,这就是周养浩拿板凳砸沈醉的原因。
沈醉和徐远举、周养浩都是1956年才从重庆转运到北京功德林的,据孙曙在《重庆战犯管理所纪实》中回忆:“西南公安部四德村看守所(第一看守所)、白公馆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和嘉陵大队(集训机构),成立于1950年5月。王陵基、宋希濂、钟彬、刘进、李犹龙、周养浩、徐远举和沈醉等国民党高级头目,从5月到12月先后从各地送白公馆看守所。1953年8月,随着在押犯大部分已判决投入劳改,王陵基、宋希濂、徐远举、周养浩、沈醉等一批未决犯被转送四德村看守所关押。”
徐远举、周养浩、沈醉转送北京前,看守所已经划归四川省公安厅劳改局并改名“磁器口监狱”,该监狱先后收押战犯一百三十六个,其中还包括英国特务福特、美国特务任福根、日本女特务阿美娜等十一个外国人。
周养浩因为是“未决犯”,也就是还没有定罪量刑,所以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同行”们的举报周养浩一度以为自己是必死无疑了。
以周养浩的罪行,判处死刑一点都不冤,1950年8月,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西南军区司令员贺龙到白公馆视察,在门外看到了这样一幕:“当过军统贵州息烽监狱长的周养浩,标榜自己是文明狱长。在小组会上,军统局收发股长邓培新等知情人揭露周是参与杀害张露萍、张蔚林等人的刽子手,是霸占、强奸女犯的色鬼。在事实面前,周只得承认。”
贺老总当时还深有感触地对身边的管教干部说了这样一句话:“以毒攻毒嘛!”
据孙曙回忆,当时战犯们互相揭发是常态,别看电视剧《特赦1959》中徐远举和周养浩好得好像穿一条裤子都嫌肥,事实上他们在白公馆期间,依然互相撕咬:“徐远举和周养浩,解放前就是针尖对麦芒,此事已为军统上层特务所周知。被关押后,两人依旧是一个钉子一个眼:徐贬周‘有少将的牌子,没有少将的风度’,是‘巴结毛人凤的裙带关系’;周也反唇相讥说徐远举‘五大三粗,不学无术’。所方尽可能安排两人背靠背写材料、谈情况,不面对面交锋。”
背靠背写材料,就是为了便于这些大特务互相揭发,徐远举说沈醉揭发周养浩“不仗义”,但是他自己在《自供状》中也说了杨虎城将军就是被周养浩杀害的:“毛人凤命令西南特区副区长周养浩,布置杀害杨虎城将军,连同杨的秘书宋绮云夫妇及其幼子一同杀掉。”
周养浩被抓后一直不老实,他在看守所里的表现,跟三十多岁的日本女间谍阿美娜差不多:阿美娜不穿上衣,周养浩把二两黄金藏在西装垫肩中,结果都受到“戴械具”处理。
周养浩以己度人,以为自己那二两黄金会被没收,事实上他上交看守所,最后还是归他自己使用,这一点沈醉在回忆录中写得很清楚:“因为解放军执行不搜俘虏的政策,被俘时身上带的财物都算是自己私有的,虽暂时交管理所保存,但随时可以取用。这些大官被俘时,身上往往带有大量美钞、黄金,所以花起钱来满不在乎。每逢年节,管理所同意买些香烟糖果食物时,有的一开口便是香烟十条、糖果十斤。”
周养浩爱财如命,二两黄金在当年并不像现在这么值钱,周养浩在息烽集中营当主任期间,捞的黄金美钞成千上万,祸害的女囚不知多少,仅凭这两条,就够枪毙他三天的。
李济深的秘书李任夫曾在息烽集中营被关押多年(1941年到1946年),获救后写了一本《军统息烽集中营黑幕》,在李任夫看来,息烽集中营就是一个“庄园式的大魔窟”,主任周养浩则是一个贪财好色的大魔头。
据李任夫回忆,周养浩当年就是息烽集中营的土皇帝,被关押者就是周养浩免费的劳动力,除了让他们从事大量工作之外,周养浩还搞起了长途走私贩运,长途卡车司机,也是从在押人员中挑选:“周养浩为了投机倒把,除了将息营的几部大卡车专作运货之用外,同时还买进了好几部。狱方利用犯人丁某兄弟等为司机,一面又以带徒弟的方式训练临时司机。为了防止犯人逃跑,每一辆车子都配上一二个刽子手,作为押车人,驱使这般犯人司机日夜不停地奔驰在黔渝和黔昆道上,来往于贵阳、昆明、重庆之间,为他们的发财服务。”
周养浩这种“买卖”,军统高层几乎都在做,沈醉和郑介民联手从上海倒卖汽油到重庆,因为不花运费,一桶汽油居然能赚一两黄金,仅一次运输,郑介民就赚了一千两黄金,沈醉跟着沾光,夹带了五百桶汽油,也赚了五百两黄金。
抗战期间,交通不便,周养浩依仗军统便利,在各昆明、贵阳、重庆等地都安插了经济情报特务,这些经济特务每天用电报用密码向周养浩发送各地商品行情,周养浩根据行情,从贵阳收购木炭、纸张,从昆明购进化妆品运到贵阳、重庆,因为是挂着军统的旗子当做“军用品”运输,所以周养浩一本万利发了大财。
周养浩利用职权大发不义之财,还把恶毒的目光盯上了女囚。据李任夫回忆,当时息烽集中营关押的女囚多达百余人,其中既有工厂女工,也有失宠官员的太太、小姐,甚至还有一些犯了错的女特务,更多的则是被捕的地下党。
李任夫跟地下党员张露萍有过接触,对周养浩迫害张露萍一事十分清楚:“张露萍,系延安鲁迅艺术学院学生,是一个有天才的演员。周养浩对她垂涎已久,屡以个别谈话为由,向其进攻,但周虽用尽心机,也无法达到目的,只有怀恨在心。当时我已在押,同样爱好艺术,由是相互熟识。我从张处曾听到周养浩对女囚的种种侮辱,亦激于义愤向外泄露,被周发觉,大为震怒,于是对我们两人实行报复。他以破坏监规为理由,召集全监男女犯人于大礼堂将我杖打一百下,打得我血肉横飞,最后还将我镣禁,罚吃盐水饭一个月。张露萍也被镣禁,罚吃盐水饭半个月。”
周养浩在坚定的女地下党员面前难以得逞,但是对涉世不深的女大学生,其魔爪就很容易攫取了:湖北沙市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就被周养浩强辱后收为“如夫人”,为此毛人凤的侄女、周养浩的正室还大闹息烽集中营,但是跟周养浩有同样爱好的戴笠和毛人凤都没有对周养浩进行追究。
周养浩被抓后,对自己的罪行是能隐就隐能瞒就瞒,改造态度也很不好,所以直到1975年才最后一批特赦——当时战犯管理所的上报材料中,有十多个“不符合特赦条件”,其中可能就有周养浩。
事实证明,周养浩并没有完全改变,所以特赦后要求通过香港转道去台湾,结果大陆放行,台湾却不肯接收,于是周养浩“官复原职”的美梦破灭,只好去洛杉矶投奔女婿,寄人篱下直至客死他乡。
周养浩死了,可能有人认为死在床上,实在是便宜他了,那么读者诸君看了军统特务和息烽集中营受害者的揭发材料之后,您认为应该如何处置穷凶极恶贪财好色的周养浩?把他判处死刑,是不是一点都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