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省经信厅近日印发《实施“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 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四链”融合工作指引(试行)》,以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为重点,发挥创新资源聚集优势,在成都科创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先行先试。由企业提出技术研发需求,经济和信息化厅梳理发布“揭榜挂帅”需求榜单,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技术供给方带团队、带技术进行揭榜,撮合形成“揭榜挂帅”揭榜项目并产业化,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落地实施一批标志性成果应用,带动提升产业创新整体水平。
据悉,“揭榜挂帅”支持范围主要聚焦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低空经济、航空航天、新能源、新型显示、医药健康等15条重点产业链细分领域。“揭榜挂帅”技术范围主要聚焦产业“卡脖子”核心技术、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补短板技术等。
根据文件,“揭榜挂帅”的实施主体包括需求方和揭榜方。
需求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且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3年以上,无重大安全、环保、税收等不良记录;原则上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较强资金投入能力和其他研发配套条件;对产业“卡脖子”核心技术、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补短板技术等具有内在迫切需求,有明确研发目标或技术参数,且依靠自身现有研发能力难以解决;揭榜项目在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等区域落地转化。
揭榜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与“揭榜挂帅”需求榜单相适配的技术研发储备、技术支撑队伍、相关研发经验等;能充分响应和满足需求方的具体技术研发需求和预期成效;揭榜方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研发投入强度应达到相应规模或强度(在同行业中处于中等以上水平),具备较丰富的成果产业化经验及较强的市场化经营能力。与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与其具有股权关联关系。无重大科研诚信、安全、环保、税收等不良记录。
《工作指引(试行)》明确,鼓励支持与省、市、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作为揭榜方参与攻关,加速更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落地。
“揭榜挂帅”主要有定榜发榜、揭榜定帅、挂帅攻关、成果转化四个阶段。经征求需求方意见后,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通过“科创通(指成都科技创新云平台,下同)+科创岛(指成都科创生态岛,下同)”、官方网站等线上线下方式发布“揭榜挂帅”榜单,公开征集技术需求解决方案。从2025年起,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则上按季度分批次发布“揭榜挂帅”榜单。在发布“揭榜挂帅”榜单时,原则上同步发布揭榜条件、揭榜程序、揭榜安排等工作要求。
揭榜方按照“揭榜挂帅”项目协议要求,集中技术、人才和市场资源,全力组织项目科研攻关,确保实现预期目标。期间揭榜方须做好实验数据、经费开支、参与人员等科研情况记录,如出现重大事项须及时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需求方。经济和信息化厅、需求方为揭榜方完成榜单任务提供必要支撑。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成都市、绵阳市,依托“科创通+科创岛”,为“揭榜挂帅”项目提供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科技金融、成果展示、场景应用、科技交流、孵化育成等综合服务。
揭榜方应按“揭榜挂帅”项目协议约定,及时将技术研发成果交付需求方使用。需求方应快速应用技术研发成果,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和生产经营效益。《工作指引(试行)》特别指出,对“揭榜挂帅”项目的支持资金,依照“双向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已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揭榜挂帅”项目资金支持。 “揭榜挂帅”项目协议签订实施后,一般不作变动,特别是不能随意减少或降低项目实施期限、技术指标、实施效果及考核指标。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李艳玲 责任编辑 刘杨 编辑 刘春春 本报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