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余晖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月24日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被开除党籍。


  • 经查,罗保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与政治骗子不正当交往,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损失和恶劣政治影响,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

  •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重要干部任用上听任亲友“推荐”干预,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

  • 廉洁底线失守,纵容亲属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权大操大办丧事,长期无偿接受企业提供的高档服务;

  • 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

  • 贪婪腐化,恣意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罗保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罗保铭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罗保铭,1952年10月出生,天津市人。

他在天津市工作多年,曾任大港区区长,大港区委书记,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天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年7月,罗保铭前往海南省工作,出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此后历任海南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海南省省长。

2011年8月,罗保铭出任海南省委书记。

2017年4月,罗保铭转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年3月,罗保铭卸任。

2024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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