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王瑰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瑰利用担任铜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江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原铜仁地区、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贵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43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王瑰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予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王瑰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王瑰是主动投案。

前不久,贵州反腐大片第一集中,王瑰曾出镜。

据报道,贵州省某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赵应黔善用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他第一个“围猎”的是他的发小王瑰。

王瑰到铜仁市财政局任职之后,赵应黔为进一步拉拢腐蚀王瑰,搬到和王瑰同一个小区居住,还聘用一个保姆,为两个家庭负责打扫卫生等事宜,以此来加深两个人的感情。

加深感情后,再用利益加持。赵应黔适时提出让王瑰以60余万元虚假投资赵应黔经营的公司,后以“分红”的名义送其600万元。之后再以虚假借贷的方式将这笔钱借给赵应黔,支付王瑰“利息”360余万元。

王瑰说,“上了他的船,你就必然要帮他办事。对于他所提出的要求,认为在力所范围内的事情,我都给他办。包括他要认识某些领导,我也牵线搭桥。”

得知时任贵州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熊德威是王瑰的同学,赵应黔请托王瑰引见。

赵应黔说,“我就跟王瑰讲,你一定要帮我介绍我认识熊德威,而且我一定要打进他的圈子里头,因为我需要这个权力为我(所用),环保对我们很重要。”

此后,赵应黔便经常邀约三人一起吃饭喝酒,熟络后赵应黔以拜年拜节的名义向熊德威送礼、送钱,最后到送干股。熊德威则利用职务便利为赵应黔在环评手续审批上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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