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云集街道鸿鹏豪园小区突然响起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云集街道、辖区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开出新年首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罚单。


当天凌晨1时许,联合执法人员巡逻至鸿鹏豪园小区路段时,发现王某在小区门口燃放烟花鞭炮。经询问,王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王某及其家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向其宣传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为营造安全、文明、宜居的生活环境,衡南县城区已经自2018年2月5日零时起,县城“东至107国道、南至保合街建成区、西至蒸湘南路、北至湘江河堤”区域已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在禁止燃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严查。若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云集派出所8551110、县城管执法大队8551979。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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