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李女士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称,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潍坊西服务区加油站自2022年7月18日起,疑似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持续无证经营至约2024年9月。

李女士还指出,该服务区存在悬挂伪造证件、非法经营及危险作业等违法问题。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2年7月已到期。受访者供图

就此问题,澎湃新闻联系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便接受采访。潍坊西服务区工作人员则表示,加油站目前已停业。

1月23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科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已将该线索交由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处理。

消费者投诉:

2024年8月15日,李女士在潍坊西服务区加油站加油时,留意到加油站悬挂的证照已过期。“当时就留了个心眼,拍了照片。”

李女士称,潍坊西服务区南、北两个加油站公示悬挂的是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青银路潍坊西服务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但她查询发现,潍坊西服务区南、北区均有独立的工商登记,并且北区的执照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内不含汽、柴油零售项目。

“悬挂复印件也是违规的。”李女士说,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正本应悬挂在主要办事场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加油站悬挂证照的异常引起了李女士的好奇。她说,之后经过潍坊西服务区南、北两个加油站时,她特地查看发现,两个加油站悬挂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也均为复印件,且潍坊西服务区南、北两个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都截至2022年7月18日,“也就是说2024年我去加油的时候,他们这个许可证已经过期两年多了。”


加油站内悬挂的营业执照为复印件。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经营一家加油站必须同时具备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件需保持在有效期内,按规定公示原件,经营主体信息与实际一致。

李女士认为,潍坊西服务区南、北两个加油站存在诸多问题,如悬挂的营业执照为复印件,北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不含汽、柴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长达两年,直至2024年8月前她到服务区加油时,加油站仍在正常营业。


潍坊西服务区北区经营范围中不包含汽油、柴油零售项目。

企业回应:

接到李女士投诉后,澎湃新闻拨打了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电话,但未获得有效回应。随后,澎湃新闻又联系了潍坊西服务区。对方表示,潍坊西服务区加油站早已停业,未对加油站此前疑似违规经营的情况进行解释。

李女士则证实,2024年11月14日她最后一次路过潍坊西服务区时,发现加油站确实已停业。

1月23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宣传科穆姓主任回复澎湃新闻称,经了解,《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办法》自2022 年3月起正式实施后,原先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已废除,即是否悬挂营业执照的正本已没有了硬性要求。而根据现场执法人员反馈的情况,潍坊西服务区南、北两个加油站同属于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西发服务区,两个加油站都不是独立法人,因此悬挂同个营业执照复印件没有问题。

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嫌过期的问题,穆姓主任表示,该问题并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范围内,“现场调查过程中,已将线索移交给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对此,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风虎认为,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示终止歇业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处罚款;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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