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庄德通

责编|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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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在全国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以下简称长海法庭)荣获“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法庭副庭长程鑫荣获“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长海县是我国北方唯一的海岛边境县,近年来,长海法庭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部署安排,认真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强基工程”工作要求,做实做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五所两庭”联动,形成化解合力

2024年8月1日,沈某起诉要求邹某支付劳务报酬15000元。鉴于沈某在河南省,邹某在长海县广鹿岛,长海法庭专职驻庭调解员孙茹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后,积极进行释法说理,开展劝导工作。当事人于8月9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当日确认调解协议,当事人当日履行完毕。

“该案件是驻庭调解员充分发挥积极性,参与基层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的日常工作缩影,也是建立‘海上枫桥’联动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的生动实践。”长海法庭有关负责人表示。

2024年4月,在辖区政法委的主导下,长海法庭分别与长海县司法局、庄河市司法局签订《建立“海上枫桥”联动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从强化诉讼服务协作、深化海事审判协作、深化源头治理协作、深化司法调研协作四个方面,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路径合作。

6月,在长海县委、县政府的推动下,长海法庭与长海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建立“五所两庭”(公安派出所、沿海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海事法庭)联动协作机制,致力于创建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据介绍,长海法庭分别与长海县司法局下辖的5个乡镇司法所、庄河市司法局下辖的14个司法所建立覆盖全部辖区的网络化化解矛盾机制,根据案件类型、属地、标的等分类推送,并界定了法庭与司法所的工作边界,确保调解工作形成合力。诉前经当事人同意,将事实基本清晰、争议不大的纠纷推送至当事人所在地司法所,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与调解员沟通,关注了解调解进程,合力化解纠纷,促进案件执行。自建立联系以来,累计推送案件64件。

在长海县司法局、庄河市司法局协调下,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经面试考察、体检、公示,4名驻庭专职调解员分别配备在法庭本部和庄河巡回审判点,优化诉调对接流程。

此外,长海法庭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长海县小长山司法所所长王云利扎根基层30余年,具有丰富的调解实践经验,长海法庭定期组织法官、法官助理现场观摩调解案件,交流学习调解技巧。

从“坐庭办”到“上门办”,真心实意方便群众

2022年7月,在审理海洋岛镇渔民宋某与一家养殖企业养殖海域边界纠纷时,临近开庭,海上刮起9级阵风,客船停航。法官立即决定线上开庭,宋某没出岛便参加了庭审。

在长海县,居民能以这样“无障碍”的方式顺利完成诉讼,殊为不易。长海县有岛、礁、坨252个,其中有人岛18个,设立乡镇5个。因大海阻隔,无论是岛屿与岛屿之间,还是大陆与岛屿之间,交通要看天时、看风浪、看船期。

“法庭通知当事人来开庭用的是‘传票’,然而在长海,‘传票’不如‘船票’,当事人常常因潮汐、天气等原因,没有航班,不能来法庭。为此,大连海事法院引导长海法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投递无时限、送达无阻拦、开庭无障碍、镇镇能调解、岛岛能开庭、处处都普法’的工作方法,给海岛当事人提供了便利。”长海法庭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长海法庭先后建立广鹿岛巡回审判庭、石城岛巡回审判庭、王家岛巡回审判点、小泡子村法治宣传点等10余个网点,送法上岛、送法上门,实现当事人足不出岛,就能享受便捷司法服务。

长海法庭还设立了24小时诉讼材料转递柜,无论白天黑夜,群众可以随时来到法庭提交、接收诉讼材料。2024年以来,共有10名当事人借助转递柜提交了15份诉讼材料;7名当事人借助转递柜接收了7份诉讼材料,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

长海法庭及下辖的庄河巡回法庭分别设立法庭微信,开展诉讼材料电子送达,用微信消息跨越大海的阻隔。当事人在立案时可以添加法庭微信,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庭以电子送达方式,通过微信将诉讼材料发给当事人,让当事人方便快捷地收到诉讼材料。2024年以来,通过法庭微信向217名当事人送达了126份诉讼材料,以信息化促进便利化。

此外,长海法庭优化设备、宽带提速,法官指导当事人通过手机、电脑参加庭审。哪怕当事人在船上或者在另外一个岛屿,只要有网络信号就能开庭,真正实现了诉讼无障碍。

各项功能“再升级”,擦亮海事司法金色名片

干事创业,人才为本。大连海事法院狠抓干警队伍建设,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显著增强,此外,投入63万元对长海法庭进行改造升级,基本达到了“法庭建设更具海岛特色,法庭文化更有海洋特点,法庭司法更显海事特征”的目标。

据介绍,长海法庭设立了“海上枫桥”工作展示平台,展现法庭调解典型案例和做法;设立涉企业案件和涉船员案件的专门调解通道和专门调解室,促进这两类案件的快速化解;升级智慧庭审系统和网络链接,满足法庭需要在岛屿甚至船上开庭、调解的需要;设立老弱病残专席,配置花镜、饮水机、轮椅等设施,确保当事人体验到法庭的温暖。

为了充分建设好“海上枫桥法庭”,长海法庭还制定了《长海法庭人员岗位责任制》,从制度上规范案件调解,形成了“以辅助人员为助力,以书记员为先导,以法官助理为主力,以法官为核心”的法庭调解格局。

2024年1月1日至12月2日,长海法庭新收案件228件,同比减少162件,降幅41.54%。诉前调解成功43件,诉中调解成功56件,取得了“案件数量大幅下降,调解比率增幅明显,矛盾化解效果良好”的工作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赤子之心,倾力打造极具海岛地域特色的新时代‘海上枫桥法庭’实践样板,擦亮海事司法金色名片。”长海法庭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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