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

各种年会聚会增多,

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忽视交通安全,酒后驾车

这样的行为不仅违法

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海兴交警在经三路和维五路交叉路口处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鲁N90***的小型轿车向检查点驶来,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没想到,驾驶员驾车加速驶离卡点,在慌乱中驾驶到路肩上,随后被前来支援民警在前方截停。

执勤交警刚打开车窗,一股酒气扑鼻而来,并发现驾驶室内还拉载了两名男子。执勤交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驾驶员巩某体内的酒精含量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据了解,驾驶人巩某晚上与工友吃饭期间喝了点酒,喝完之后,心想开车回家不遇到交警查酒驾,便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成想刚出门便被交警查获 。

经专业机构检测,巩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2.1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巩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运期间

沧州交警持续保持对酒醉驾违法行为

的高压严查态势

努力为广大群众出行营造

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让群众春运和春节期间安全出行,

公安交警开展了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针对性强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沧州公安交警支队与沧州燊锐文化传媒3D大屏广告携手提示广大驾驶人~~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平平安安过大年!











沧州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平安回家,切莫心存侥幸。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沧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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