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萍)伴随着春节餐饮消费升温,很多春节餐饮市场的新老问题也随之而来。比如“年夜饭是否必须点套餐?”“年夜饭到家是不是预制菜?”菜单上海鲜和酒水的“时令价”是“霸王条款”还是行业“潜规则”?针对这些问题,最近,多地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也集中发出聚焦年夜饭预订、春节市场价格行为等方面的通知及消费提示,要求餐饮企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杜绝“时令价”等,不让套餐变“套路”,避免年夜饭成为消费者的“年夜烦”。

近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联合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示》要求,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各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因产地、规格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分别标示品名、价格,不得出现“两套菜单”。销售“小份菜”“半份菜”的,应当标明“小份菜”或“半份菜”的价格。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年夜饭销售过程中要规范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合理制定价格,不得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1月10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了价格提醒告诫函。要求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点菜App等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提供鲜活产品等商品时,应明确标示当日价格,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需收取“茶位费”的应当在醒目位置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出现“反向抹零”结算的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也针对春节期间的餐饮消费尤其是网上订餐发出提示。其中提到,消费者团购餐饮服务除查看餐厅资质外还要关注用户评价。团购条款要仔细阅读,尤其是注意团购设定的使用时间、有偿使用等限制条件,避免购买后节日期间无法正常使用。网上订餐尽量选择资质全、离家近、配送快、评价好、使用“食安封签”的商家,或者自行前往店内取餐,避免配送途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此外,注意按需适量点餐,反对餐饮浪费,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近日以大型餐饮经营主体为检查重点,开展“年夜饭”专项检查。要求餐饮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示反食品浪费标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宣传材料,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以各种所谓打折、优惠、满减等活动误导消费者为省钱多下单导致餐饮浪费;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门槛。

1月13日,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布《关于2025年两节餐饮企业价格规范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北京市各餐饮企业年夜饭等须明码标价,酒水类及海鲜类不得标示“时价”“时令价”。《通知》要求,北京市各餐饮企业要积极做好今年两节的节日保价供应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做好所售食品、年夜饭价格公示工作,认真落实明码标价,主动防止价格欺诈行为,酒水类和海鲜类商品不得标示“时价”“时令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在线上平台或小程序上销售商品所标示的划线价格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有依据。《通知》同时要求,遇有客人投诉时有专人负责接待及处理,妥善解决各类纠纷。

编辑 王琳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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