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拿到判决书,满心期待的公平正义却似乎并未降临,不少人会在心底质疑:法官是不是乱判了?其实,这背后可能涉及法官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那么,如何精准判断呢?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今天给大家讲讲明白。
一、事实认定的审视
判决书中所认定的事实,必须有坚实的证据支撑。假设在一场借贷纠纷里,原告主张被告欠款,却未能提供借条、转账记录等有效证据,或者提交的证据存在伪造、来源不合法等问题,可法官却在判决中认定借款事实成立,这就很可能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因为没有证据的事实认定,就如同空中楼阁,缺乏基本的依据。
二、法律适用的考量
新旧法选择之惑:在法律的更迭中,适用哪一部法律至关重要。比如在合同纠纷案件里,一审法院依据新出台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作出判决,二审却改回适用旧法,导致判决结果大相径庭。这种频繁变动且缺乏合理说明的法律适用,容易让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产生怀疑。
法条理解偏差:法官对法条的理解和运用,应当遵循立法原意。曾经有一起知识产权案件,法官在解释某一专利侵权条款时,过度扩大了条款的适用范围,超出了该法条原本的立法目的,使得案件结果出现偏差,这无疑是对自由裁量权的不当使用,属于典型的法律适用错误。
三、法律原则的边界
法律原则,是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的兜底准则。以侵权纠纷为例,如果有明确的侵权责任法条款规定赔偿标准和责任认定方式,法官却舍弃这些具体规定,转而适用公平原则,这明显打破了法律原则的适用边界,属于滥用自由裁量权。因为具体法律规定是经过严谨立法程序制定的,应当优先适用。
打官司追求的是公平正义,而准确判断法官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是维护这份正义的关键一环。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大家在面对司法判决时,多一份理性的审视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