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原告彭某在四名农民工的陪同下从德惠市来到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准备开庭,起因是彭某带领农民工们在外务工,但并没有拿回工钱,在多名农民工的催促下,原告彭某于2025年元旦后到孤家子法庭起诉被告嵇某,因为四名农民工不放心,所以陪同原告彭某一起来开庭。
办案法官邹昌政在了解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后,在开庭审理前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工作,被告嵇某表示,他虽然出具了欠条,但他并不是工程的承包人,只是介绍人,另外出具欠条的金额要高出实际的金额,要求重新进行兑账。
经办案法官组织兑账后,双方重新确定了欠款金额,四名陪同原告的农民工也表示认可,但是被告嵇某却表示现在手里没有钱,需要分三年给付。
这时,办案法官邹昌政意识到,该笔款项本质上是多名农民工的工钱,如果被告嵇某分三年给付的话,其存在不履行的可能,同时也存在原告彭某拿到钱后不给付农民工的可能,到头来案件虽然办完了,但是农民工的权益还是没有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农民工们可能还需要另行向本案原告彭某主张权利,这样的话农民工的讨薪之路可能会遥遥无期。想到这里,邹昌政当庭向被告表示,原告及四名农民工是从德惠市大老远来到梨树县的,索要工钱也很不容易,案涉款项今天必须付清,否则上午马上开庭,下午就进行宣判。
迫于法庭的压力,被告嵇某表示自己可以跟亲戚朋友凑一凑,争取一次性给付。
一小时后,被告嵇某凑来了17000元钱,并通过微信支付当场付清了欠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在亲眼看到欠款给付后,四名农民工高兴地对法官说:“本来今天是打算陪着原告彭某来开庭的,没想到竟然当庭就拿回了自己的打工钱,这回可以回家办年货了。”
来源:梨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