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付才
责编|李旭
通讯员|郑雨佳 杜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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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地处南岳衡山之南,因山南水北为“阳”,故此得名,因“北雁南飞,至此歇翅停回”,故又雅称“雁城”,是湖南省第二大城市,湖湘文化发源地之一。近年来,衡阳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大局,在工作中不断加强与文旅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创新制度设计、监督方式、文化表达,全力推动衡阳的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不但擦亮了衡阳的历史文化名片,守护了这一方的青山绿水,同时也推动了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成为雁城绚丽画卷描绘鲜明的法治底色。
抗战遗迹与雁城新景交相辉映
2024年1月,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在梳理一批区人大代表建议时,一份《关于优化修缮衡阳市图书馆内部车道东侧沿线环境的建议》引起了检察官肖媛丽的注意。
“市图书馆内部车道东侧沿线200米内有衡阳抗战绝壁遗址——五桂岭绝壁遗址,但周围树木杂草丛生、破败不堪,抗战绝壁遗址未得到妥善保护。”人大代表的描述令人揪心。
历史年轮倒回到1944年初,为打通中国陆路纵贯交通线,日寇悍然发动豫湘桂战役,11万侵略军进犯衡阳。1.7万兵力、仅七成装备的绝对劣势,没能动摇衡阳军民的守城决心。经47天孤城奋战,日军“3天拿下衡阳城、7天打通西南大陆交通线”的侵略目标被彻底粉碎。
五桂岭作为雁城城南的核心阵地,见证了这场史称“衡阳保卫战”的艰苦斗争。在这里,衡阳守军曾凭自创的“方先觉壁”防御工事,给予日寇以迎头痛击。
经调取相关档案、查阅历史资料,检察官发现,全市目前仅剩五桂岭这一处具有完整外壕的绝壁遗址。2015年,该遗址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现场勘查、取证中,检察官看到,遗址原貌完全被树木杂草掩盖。现场不仅缺少实地标志,且文物保护标识碑为市级,与其实际保护级别不符。同时,标识碑上所示二维码经扫描后显示公众号已经停运。
在进一步调查中,检察官发现,遗址的西北面紧邻回雁峰正在提质改造中的平沙落雁广场,东面紧邻“首峰之眼”亲子乐园项目。若按照该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将在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可能造成平沙落雁广场和亲子乐园项目不可逆转的破坏。
五桂岭绝壁遗址承载着“衡阳保卫战”精神与抗战文化,回雁峰、“雁城之星”等重点工程项目牵动着“办会兴城”等一系列重大决策落地,如何实现两全?
针对这一难题,检察官与“雁城之星”项目负责人多次磋商,联合文物保护等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经反复论证,调整了原设计方案,避开了原本插入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的相关设计,且通过重新设计、调整,确保“首峰之眼”整体视觉效果不被设计更改所影响。
2024年4月26日,雁峰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依法履职,及时更换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识,做好遗址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持续跟踪监督在遗址周围开展的相关项目,确保遗址得到妥善保护。
2024年9月初,“雁城之星”冉冉升起,88米高摩天轮点亮夜空。平沙落雁广场上,三三两两的群众惬意悠游。抗战遗址在全面修整后焕然一新,省级文物保护标识碑赫然醒目,与景区相交联处,新修整的花坛、草坪更添灵动色彩。
两座古塔重焕新颜
作为历史文化地标,古塔承载着丰富的历史记忆,牵系着游子乡愁。对古塔进行保护修缮,也对提升当地整体形象、促进文旅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1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开展“检察长+河长”巡河活动时,了解到市人大代表谭红梅正在酝酿提出关于妥善保护凌云塔的建议。
凌云塔矗立于耒水河畔,建成于清康熙58年(1719年),是耒阳市城区标志性建筑,于2015年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升级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经初步核查,该线索被移送至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承办检察官陈琳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发现塔身多处覆盖茂密植物,周边围栏因地面凹陷损坏,未安排管理部门和日常维护人员等多重问题。
2024年2月29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就凌云塔管理不善损害公益情况进行立案。
经调查取证,该院向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保护管理、监督检查职责,排除安全隐患、妥善修缮保护、确保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维护保护工作,并要求该局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日常巡查摸排。
接到检察建议后,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充分听取检察机关和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意见后,厘清了保护管理责任,争取到专项资金,制定好整改方案,确定对塔身修缮、保护区整修及配套设施更换等工作进行分区域、分步骤推进。
如今,凌云塔塔身植被已被清理,精美浮雕清晰可见。登塔远眺,一邑风光尽收眼底,“水共寒烟转,霞同雁阵飞”的美景得以延续。
与耒水同为湘江支流的宜水河畔,静静伫立的培元塔面临着与凌云塔同样的困境。
2023年1月,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培元塔塔身墙面斑驳、杂树杂草丛生,周边环境脏乱,存在私拉电线、点燃香烛等消防隐患。同年5月,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然而,该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也未对培元塔保护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2023年11月16日,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该院依法对某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提起诉讼。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文物保护工作负责人、文物保护相关单位负责人、市直重点执法单位法规科科长等100余人,旁听了这个全市首例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全程。
2023年12月11日,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在判决中全面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在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推动下,古塔重焕新颜,守护了文化根脉,推动了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值得点赞!”谭红梅向记者表示。
公益诉讼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共存共融,可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二者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的有机结合。南岳衡山因属山岳冰川局部地区,独特的地理生态环境孕育了植物界“大熊猫”——野生绒毛皂荚。2020年,野生绒毛皂荚全球仅存6株,且全部分布在衡山自然保护区。
4年前,因保护不完善,野生绒毛皂荚存在蔸部腐烂、断顶、长势不佳等问题。并且,一直以来,南岳大庙圣帝殿、祝融峰祝融殿是游客焚香的主要场地,也成为有害烟尘及扬尘污染的“重灾区”。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营造野生绒毛皂荚生长的良好环境,南岳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次磋商交流,向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各单位加强监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控制焚烧塑料袋及不充分燃烧现象。目前,焚化品燃烧点均设置了塑料包装袋回收处、禁烧标识及语音和电子屏文字提示,并安排专人值守。同时,南岳区检察院在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检察工作站,加强与区自保局、林业局、森林公安、林场等单位的通力协作,监督实行“一株一策”挂牌保护措施。
“焚化香包更加规范有序,空气污染程度大大降低,不但野生绒毛皂荚的生长环境好了,就是我们种植的茶叶品质也得到了提升。”在南岳杉湾园,一位茶农高兴地对检察官罗珊珊说。
如今,野生绒毛皂荚增加至10株。同时,通过多地引种的方式,“熊猫树”的身影已现身全国各地。
记者获悉,2024年以来,衡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4件,督促修复被非法占用、污染损毁耕地、林地、水源地等767亩,整治污染企业、养殖场14家,清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4156吨,督促清理河道28公里,督促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26万元。同时,依托“河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守护衡阳“山水人文”,发挥公益诉讼独特优势,将旅游与普法相融合,助力生态文旅兴城,以检察之力不断擦亮衡阳旅游名片,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