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好巧,窃贼作案后竟住进了事主工作的酒店 民警:一定是特别的“缘分”
窃贼盗窃摩托车后
居然到事主工作的酒店住宿
从接警到破案不到1小时
办案民警直呼
芝麻掉进针眼里
——巧到了家!
2024年12月19日8点25分,陵川县公安局崇文派出所接到韩大姐报警称,其停在城东建材市场内的电动摩托车不见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很快在监控中发现了嫌疑人,但是由于监控探头距离案发地点位置较远,只能看清嫌疑人身材特征和衣着打扮,根本无法辨别其真实面目。
为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民警让韩大姐查看了视频监控,“这不是昨晚住在店里的客人吗?”看到嫌疑人的身影后,韩大姐脱口而出。原来,韩大姐在城东社区一酒店打工,12月18日晚上有一名男子登记入住,这名男子的衣着和身材与违法嫌疑人极为相似。
“知不知道为什么找你?”“知道,我偷了辆摩托车。”在韩大姐的带领下,民警在酒店房间内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某(男,37岁,陵川县人)抓获,到案后,张某某主动交代了盗窃电动摩托车的违法事实。此时,距离韩大姐报警还不到1个小时。
经查,2024年12月18日中午1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行至崇文镇城东建材市场北门附近,发现韩大姐停放的电动摩托车未上锁,在欲望的驱使下,张某某将车子盗走变卖,所得赃款供自己挥霍,巧合的是,当晚他居然住进了韩大姐打工的酒店。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因盗窃已被陵川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被盗的电动摩托车已被追回。
防盗指南
➢ 注意停放位置。 请广大车主尽量将车辆停放在监控探头下或有人看管的地方,不要随意停放;
➢安装防盗设备。建议安装报警器,一旦有人移动车辆就会触发自动报警。同时建议加装防盗性能较好的车锁。盗窃往往讲究一个“快”字,一旦窃贼发现作案有难度,便会自动放弃;
➢停车后多检查。广大车主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停车后应确认拔掉钥匙,并带齐随身物品,以免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趁人不备,把车筐内的物品拿走也属于盗窃行为;
➢及时报警。在发现车辆被盗后,应及时报警,并把车辆的相关信息提供给警方,以便公安机关收集线索、尽快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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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陵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