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人民法庭在党委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审判模式,推动多元解纷,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分三批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八)。今日发布第三批。

【第283号】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石家庄金融法庭:推动构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协同治理新格局

【第284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平山法庭:“三近三要”巧解借款合同纠纷之繁

【第285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明珠法庭:构建“一核双驱三步走”机制 治理借款合同纠纷

【第286号】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大济法庭:“三个支点”撬动金融纠纷预防化解活力

【第287号】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大王法庭:多元实质化解金融纠纷 纾困解难护航企业发展

【第288号】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会亭法庭:“四维发力”打造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新路径”

【第289号】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雷锋法庭:坚持“分区分类层进式” 前端化解借款合同纠纷

【第290号】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合水法庭:立足审判职能 “五位一体”促民间借贷纠纷预防化解

【第29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阿合奇法庭:以个案司法为切口 推动借款合同纠纷多元预防化解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83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石家庄金融法庭

推动构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协同治理新格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石家庄金融法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于2021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三年来紧紧围绕打造专业化法庭“全国样板”目标,始终立足审判职能,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3304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前端治理,收案同比下降32.11%,深化司法协同,共防金融风险,以裁判规则引领金融治理,服务和保障金融稳定发展。

一、助监管,打造专业化法庭品牌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树立专业化审判规则。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与京津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与三十二家金融监管及金融机构签订工作备忘录;推动裁判尺度统一,与银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分别签订合作协议,连续两年发布金融审判情况分析报告和十大典型案例;制定金融纠纷案件《常见争议问题裁判规则》《办案规范指引》《立案工作指南》《在线诉讼流程规范》,助推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优化司法资源,探索精细化繁简分流。 落实“两平台八机制”,科学划分简单案、同类案、普通案、复杂案分类分级审理,实现案件分类精准处置,服判息诉率98.77%。

三是聚焦“选育管用”,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选用专业能力强,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金融审判队伍;成立法庭综合学术平台——研习社,培树8名审判业务专家、调研人才、办案标兵、调解能手;邀请52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多次召开论证会;选任5名具有金融、经济法背景的高校老师、证券从业人员作为陪审员。初步形成由专门审判队伍、专家辅助组成的金融审判专业化人才队伍体系。

二、防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耕前端治理,拓展金融业“枫桥经验”。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在10家银行设立法官工作站,采用“现场帮调+远程指导”“定期巡回+随时响应”的模式,力促纠纷化解在前端。设立法庭服务站,把案件量大的六家金融机构请进来,派专人负责对接相关调解、和解工作。2024年前三季度,金融法庭新收案件比去年同比下降28.28%。

二是深化监管协同,护航金融业稳定发展。 针对金融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别向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金融市场主体发出司法建议,其中关于信用卡的司法建议被省法院评为“河北法院2023年度十大优秀司法建议案事例”。

三是搭建交流平台,形成金融纠纷治理抓手。 先后与三十二家合作单位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多次召开典当、融资租赁行业座谈会,共商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类型化问题,妥善化解首起涉及449名投资者的金融机构股权代持诉讼案。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及金融机构授课,多种方式扎牢防范风险篱笆。

三、促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创建“融·庭”特色品牌。 将法庭党建工作与金融纠纷治理工作相结合,开展“党建四个一”活动,通过联学共建、普法宣讲、警示教育、党日活动,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

二是推行集约智审,满足金融主体司法需求。 推出简案速裁、小额诉讼、支付令等“司法菜单”。探索适用督促程序解决纠纷,特别是2023年申请支付令920件,同比增长229倍;全环节优化小额诉讼流程设计,共办理小额诉讼案件22133件,平均审理期限仅22天。

三是聚焦权益兑现,护航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首创“信用修复证明书”,创新大宗股票拆分处置模式,为企业重生赋能贡献司法力量,实现财产高效变现,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秩序。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84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平山法庭

“三近三要”巧解借款合同纠纷之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平山人民法庭地处“中国豆腐第一镇”平山镇,所辖两镇一街,辖区内人员务农、商户经营的需求使得借款合同纠纷数量大。平山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因地制宜探索适用“三近三要”工作法,巧妙将借款合同纠纷化繁为简、化繁从法、化繁以礼。2024年上半年借款合同纠纷收案数同比下降31%。

一、立审执贴近群众,民间借贷“便·利”为要

一是法庭即时立。为便于当事人诉讼,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的利民改革,针对辖区距离区法院50余公里路程较远的情况,根据经济活跃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大的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减轻远途立案诉累的期待,法庭增设“立案接待”窗口,派专人负责民间借贷立案工作,实现就近立案、便捷立案。

二是深入地头审。为便于人民群众参与,发挥巡回审判示范效应,坚持带案下乡,做实“百姓身边的便民法庭”,在受理一起村民间借款往来多次的较复杂案件后,预先于村告示板发布庭审告知书,组织村民观摩,普及举证责任分配、逾期利息计算等法律知识。

三是团队驻点执。探索设立“借贷案件执行驻点”,通过整合分析案件数据,订立5万元以下标的由执行驻点团队直接执行的实施办法,已承办民间借贷执行案件21件,执行完毕16件。

二、推动贴近银行,金融借款“管·治”为要

一是司法建议良方行。针对审理中发现的如“农户联保贷款合同”等涉及多农户的矛盾高发点问题,分析研判成因,向金融机构制发司法建议,提出瞄准合同性质、核准农户身份、校准连带关系的改进意见,被金融机构全部采纳,有效将矛盾止于未发。

二是借款合同文本行。就审判过程中反映强烈的合同“专、难、长”问题,指导金融机构改进旧文本,规范合同体例内容,对重点内容标示清楚、明显,对晦涩、专业词汇增加解释备注,经10余次修订,使不同文化、专业背景的群众都能看得清、读得懂,进而信得过、用得好。

三是行业人员观念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适用“行业调解+诉讼调解”机制,主动融入多元解纷体系,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座谈会、法律讲堂12次,助“金融明白人”升级为“金融+法律明白人”,转变金融机构过度依赖诉讼判决解决纠纷的观念。

三、靠近地方,多元解纷“法·礼”为要

一是以会商机制汇基层解纷合力。强化综治中心联调效能,打好借款合同解纷“组合拳”。每月10日到镇街办事大厅接待群众,次日召开职能机构会商会,分析研判借款合同纠纷形势,摸清矛盾点,特别对春耕、秋收等重要时期,多关注、强引导、即处理。截至目前,共发现矛盾61件、有效化解23件。

二是以指导调解凝多层化解和气。针对辖区熟人借款多、口头约定多的情况,借助辖区景区“鹿苑”元素,引用《诗经·小雅》诗句命名,成立“呦呦鹿鸣”调解室,营造祥和、安定的调解氛围,建立人民自治组织先调、人大代表等调解力量深入、法庭调解兜底机制,做实法庭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借款纠纷实质化解54起。

三是以法治宣讲育价值体系内核。整合典型案例、归纳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村镇宣讲30余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重诺守信,营造诚信乡村良好环境,促进借款的主动履行。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85号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明珠法庭

构建“一核双驱三步走”机制 治理借款合同纠纷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明珠人民法庭服务保障“安徽工业区”,以党建为引领,“抓前端、治未病”,构建“一核双驱三步走”立体工作机制,做实借款合同纠纷预防、调解、审理的全周期解纷工作。近两年,法庭分流调解成功300余件,成诉案件降幅73%。

一、一核引领,提升纠纷预防动能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一是推动“党建+基层治理”工作。先后与街道、区综治中心、人社、经贸、总工会、妇联等搭建“党建+基层治理”平台,定期向党委通报借款合同纠纷成诉情况及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建成“云调解室”,融入基层组织“有事好商量”小程序、“码上说马上办”矛盾化解智慧平台,远程指导调解、联动调解,线上司法确认。二是建立“街道+法官”工作机制。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立法律服务中心,将“法官工作站”融入街道“两官三师”(法官、警官、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万华工作室”“4+2访调说事”等,打造特色调解品牌。三是深化“在职党员报到”。所有党员到所在社区、小区报到,扩大司法服务覆盖面,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以来巡回审理、调解90余次,与共建单位联动非诉化解借款合同纠纷312件,被评为先进基层组织、五星级党支部。

二、两轮驱动,培育多元解纷力量

一是“请进来”,成立专业调解中心。 争取党委支持与经费保障,引入借款合同解纷专业力量,先后与17家调解组织签订协议,设立“借款调解室”,由4名调解员驻庭调解。通过“法院+总商会”引入商会力量推动专业调解,通过“法院+街道”引入基层退休干部调解熟人借贷纠纷,通过引入金融机构与律所推动行业自治。2023年来,“借款调解室”非诉化解金融纠纷、信用卡类案件逾1500件,调解借款合同纠纷251件,1名调解员被评全国工商联模范调解员。二是“走出去”,做实指导人民调解。从审判中分析问题,会同共建的主管部门走进金融机构、涉诉企业、民间借贷高发地域,先后11次召开重大风险防范“恳谈会”。选派调解指导员,为基层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推送案例43篇、调解指引400余册,发放普法宣传册1000余份。向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开展法律讲座、调解培训5次,培训200余人。

三、三步齐行,发挥专业审判优势

一是建设融合法庭。 所有审判法庭均为融合法庭,实现互联网庭审、语音转换、无书记员庭审、电子质证、笔录一键签名等。自主立案率与电子送达率均为100%,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与24小时自助立案借款合同纠纷425件,每年互联网庭审、云上调解借款合同纠纷200件左右。二是打造专业审判。按“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调解员+邮政送达”组建专业团队。智能关联立案信息,对涉高息借款、职业放贷系列借款案件及时预警,纳入院庭长监督。通过调解、财产保全、示范判决等方式,提升专业能力,引导当事人非诉调解、自动履行。2023年来,以示范裁判引导调解借款合同纠纷430件,调解主动履行率超80%,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借款合同纠纷同比下降25%。三是推行类案分析。结合法答网、案例库,按合同效力、基础法律关系、合同履行地、保证、涉嫌犯罪、利息等关键性要件,对2023年以来受理的634件借款合同纠纷,进行类型化,自编《借款合同纠纷百问百答》,作为普法和指导调解参考教材。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86号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大济法庭

优化审执专业化建设 撬动金融纠纷预防化解活力

福建省仙游县系民营经济大县,红木产业、小微经济和“三农”经济蓬勃发展,金融纠纷不断增多。为加强金融纠纷预防化解,仙游法院于2021年将大济人民法庭打造为金融审判(执行)专业化法庭,并联合金融监管部门挂牌成立“仙游县金融纠纷调处中心”,系统集成“促、调、保、审、执”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大济法庭强化“自治、共治、诉治”三个支点,推动金融纠纷实质性化解。2021年以来共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5734件,调解1301件。

一、凝聚共识,全方位激活金融纠纷自治动力

引导金融机构树立“自治为先、系统解纷、多赢共赢”理念,强化纠纷预防化解。一是理念先行,树牢多赢共识。通过座谈会、司法建议等形式,督导金融机构主动承担其在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主体责任,立足“公平、效率、高质量发展”目标,预防化解金融纠纷。2024年以来金融机构主动化解纠纷达741件。二是机制跟进,提升治理效能。出台金融解纷工作指引,支持金融机构建立纠纷管理台账,实现金融纠纷应催尽催、能调尽调,促使金融不良债权实现催收、调处、诉讼三级漏斗型过滤,极大减少不良债权存量。三是监管打底,强化数字体检。与金融监管机构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制定“月度磋商+年度综述”工作机制和预警研判机制,发布金融审判情况通报,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分析各金融机构涉诉案件,检验多元化解成效,以数据协同推进治理协同,提升金融行业自治能力。

二、多元融合,全维度汇聚金融纠纷共治合力

紧紧依靠党委,坚持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推动金融机构融入纠纷共治体系,形成解纷合力。一是完善平台建设,打造调处力量“汇聚点”。依托法庭一站式解纷平台,加强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金融办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协作,共建共享调解人才库,推动“金融调处中心”实质运转。目前已吸纳行业调解员20名、驻庭调解员2名、辅助人员6名,金融调处中心2024年以来调解成功806件。二是健全处置机制,畅通纠纷诉调“对接线”。建立法庭、金融调处中心、金融监管机构三方联络员磋商机制,依法打通程序堵点,协调政策难点,防范监管漏点,推动发挥行业调解优势。2024年以来召开调处联络员会议15次,化解涉农涉企金融纠纷示范性案件40件,为“活水金融”树立司法标杆。三是发挥整体效应,拓宽多元解纷“服务面”。与基层组织建立互联共建机制,建设金融司法服务站和巡回审判点,加强诉调对接,化解了一大批“农户联保”引发的矛盾纠纷;深化“一庭两所”纠纷协同化解机制,立足司法职能,同步化解刑民交叉金融纠纷28件,涉企纠纷45件。

三、司法保障,全链条提升金融纠纷诉治效力

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和规则引领作用,创新审判管理,强化司法供给促推金融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是坚持依法自愿,实现调解全程化。以“一站式解纷”为牵引,织密调解网络,线上线下立体化调处,强化特邀调解,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系统促推金融纠纷预防化解。今年以来,特邀调解869件,适用督促程序314件。二是坚持依法准确,实现保全常态化。结合金融机构纠纷管理台账,准确识别“装睡的债务人”,对小额金融借贷债务人的财付通及支付宝账户及时进行诉前、诉中保全,倒逼失联债务人主动“回联”。今年以来通过保全方式调解成功282件。三是坚持依法整合,实现审执一体化。健全集约送达机制,推进繁简分流、类案同审,实现要素式审判、模块化裁决,简易程序适用率97%;派驻执行小组,推进审执工作一体化,做实督促履行工作,增强速裁快执协作能力。今年以来金融纠纷“案-件比”比去年同期下降0.13,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为56.01%,比去年同期下降109.38%。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87号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大王法庭

多元实质化解金融纠纷 纾困解难护航企业发展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大王人民法庭辖区工业企业55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7家,涉企金融纠纷案件较为集中。对此,大王法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有序推进企业债务风险化解。镇域不良贷款率从最高时的22.6%下降到目前3%以下,“小法庭”在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释放出“大能量”。

一、探索建立“甄别+处置+预防”跟踪服务模式

针对涉企金融纠纷数量多、问题杂的现状,积极探索建立全流程处置模式。一是制定纠纷类型“晴雨表”。依托全镇4处法官工作站、9个法官联系点,由负责法官同镇域内各金融机构网点进行对接,对涉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诉前甄别,根据纠纷的性质制定“晴雨表”,区分良性贷款和不良贷款并对“症”施治。二是打好分类施治“组合拳”。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梯次化解、分层过滤体系”,按照“金融机构调解员——驻庭调解员——负责法官”的顺序对纠纷进行层层化解。该体系建立以来,金融纠纷调解成功率提高35.21%,30%以上案件由金融机构调解员自行调解成功。三是打好同类问题“预防针”。对涉企金融典型问题进行汇总分析,不定期对金融机构、企业相关人员普法性培训,助力镇域金融机构、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风险,从源头上降低不良贷款率。

二、推动构建“政府+法庭+银企”协同处置机制

推动构建党委全面领导、政府全力支持、法庭立足职能、金融机构全力配合、企业全面参与的五位一体格局。一是把好联动机制的“方向盘”。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依法依规处置涉企金融借款纠纷,努力实现银企共赢。二是织密协同互动的“联络网”。注重强化部门联动,联合辖区矛调中心、综治办、金融机构等部门成立金融借款纠纷化解联合指导小组,通过“黄河口云法庭”等线上平台,建立不定期会商机制,合力研判问题症结,形成最优解决方案。2022年以来协调化解涉企金融借款纠纷430余件。三是打好多元化解的“攻坚战”。建立“金融调解员+驻庭调解员+法官工作站+人民法庭”的金融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为涉案经营主体激发经营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在审理涉及某大型轮胎企业的7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充分考虑到该企业承担的多为破产企业的保证债务,建立与金融监管部门、银行高效沟通调解机制,形成合力,助力调解达成。既解决金融机构回款难题,又缓解企业还款压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

三、倾力打造“调研+定制+共享”司法服务平台

致力打造“企业护航”“金融护航”司法品牌。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不定期对辖区内企业、金融机构组织“法治体检”,支持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分析、排除生产经营中的风险隐患,通过对“症”施策,使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2023年以来,为企业、金融机构全面系统体检8次,发现问题23条,并及时反馈告知。二是助力制度机制完善。针对“体检”结果,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出“靶向式”对策建议17条,支持市场主体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风险。三是助推金融秩序稳定。对在调研和案件审理中发现有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倾向的案件,如群体性诉讼、重大金融债权纠纷、非法集资嫌疑案件等,及时通报金融监管部门,做到早预警、早防范、早化解。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88号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会亭法庭

“四维发力”打造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新路径”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会亭人民法庭下辖4个乡镇134个行政村,辖区经济活跃,借款合同纠纷占比较大。法庭立足工作实际,通过“拉网格、强调解、联商会、广普法”四项举措,一体推动借款合同纠纷前端治理,成效显著。2023年,辖区受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同比下降8.76%、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51%。

一、拉网格,筑牢基层治理防线

一是深入前端摸排。 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在辖区83个行政村挂牌成立法官驿站,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努力将借贷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多方协同。法庭与辖区乡镇综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互通借款合同纠纷信息,逐步形成了“共研、共建、共治”纠纷化解机制。三是网格全域覆盖。法庭主动加入辖区“乡镇五治统筹网格管理工作群”,及时回应网格员反馈的矛盾纠纷信息,大量借款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强调解,汇聚多元解纷合力

一是紧密联动交流。 法庭定期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经常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并前往借款合同纠纷多发村指导人民调解业务。2024年,法庭对辖区借款合同纠纷多发、高息借款、职业放贷等现象,先后6次前往辖区司法所、村委会就借款合同预防化解开展调研工作,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二是强化网格队伍。法庭以“加强指导调解工作,推动筑牢借款合同纠纷前端化解”为题对辖区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力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三是夯实司法职能。法庭聘请退休法官作为调解员,强化调解与诉讼衔接工作,辖区借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持续向好发展。2024年上半年,辖区受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同比下降7.61%、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25%。

三、联商会,开辟护商同行路径

一是立足实际,推动成立打火机商会调解工作室。 会亭镇是全国最大的一次性打火机和配件生产及出口加工基地,涉企借款合同纠纷较多。法庭推动县打火机行业协会挂牌成立调解工作室。通过“法庭+商会”同向发力,实现商人纠纷商会解。2023年,夏邑县打火机行业协会共受理涉行业借贷纠纷案件21件,其中诉前化解18件,诉中化解2件,判决1件。二是异地联动,推动成立棉纺织商会调解工作室。法庭针对本地在南通海门从事棉纺织行业人员多达6万余人、借款合同纠纷占比较大的特点,积极与当地法院、棉纺织商会多次磋商协调,推动在南通市海门豫商商会挂牌成立调解工作室,更好促进借贷纠纷在诉前实质性化解。三是量身制定“法律套餐”,积极响应企业诉求。法庭积极响应企业需求,为辖区企业制定专属“法律套餐”,编印《民间借贷典型案例》《民间借贷合同模版》,引导辖区企业、居民规范订立民间借贷合同,避免因借贷手续不规范引发诉讼。2022年以来,提供咨询、签订合同指导400余次,发放规范借贷纸质模版3000余份。

四、广普法,引导乡村法治风尚

一是线下走进田间地头。 法庭通过开展巡回审判,针对民间借贷、金融借贷、高息借款、非法集资等典型案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观摩别人,反观自身”,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二是线上开展以案说法宣传。2023年以来,法庭撰写多篇案例分析、宣传报道,其中有13篇在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网友留言好评。三是积极创新普法模式。结合社会热点,通过直播带法让法律触手可及。以当地星级“土特产”培育科技赋能行动启动仪式暨“土特产”大会等活动为契机,通过直播带法模式创新普法宣传,注重对借贷合同纠纷进行分析讲解,网友点赞不断。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89号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雷锋法庭

坚持“分区分类层进式” 前端化解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唯一以雷锋命名的人民法庭坐落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雷锋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像雷锋那样工作”,将雷锋精神融入司法实践,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分区分类,层层递进,依法指导,精准施策”,积极推动借款合同纠纷前端化解。2024年以来,法庭新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79件,同比下降57.21%,最终立案受理96件,调解成功率高达65.59%。

一、分区分域构建解纷体系,筑牢纠纷调解“第一道防线”

法庭强化“中心统筹+多区发力”,延伸非诉联动机制,提升解纷网络布局。庭所共建定向支持。法庭与辖区五个街镇的司法所、派出所构建“一庭两所”协同机制,针对村社高发的借款合同纠纷,由司法所首先提供法律咨询与人民调解服务,未能化解则再次联系联点法官进行二次调解;对于涉及治安管理和刑民交叉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派出所初步根据矛盾的种类、性质以及复杂程度划分三个等级,将根据等级严重程度及当事人的情绪状况,具体判定是否需要法官的提前介入,以利于更好引导矛盾化解。村社网格定点联办。包括庭长在内的员额法官齐上阵,联村联社区,借助基层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指导与协助借款合同纠纷化解,共与33个村(社区)治调工作人员建立常态化联系,形成前端化解全覆盖网络体系,对辖区内有放贷习惯的人员或者职业放贷人,与社区治调人员一同加以正向引导。党建结对定期驻点。开展支部共建,法庭党支部与辖区五个人口密度大、借款类型案件频发的重点社区党支部进行党建结对共建,延伸审判职能,前移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参与并指导社区调解,宣传涉及高利贷和打击职业放贷人方面的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该类危害行为的辨别力。

二、分类分批注重多方联动,打通纠纷调解“多道关口”

法庭注重分类分批管理,针对关键领域、重点案件以及多发纠纷多方联动,多点发力。关键领域“专业指导+行业调解”双向合力。联合小额贷款行业、金融行业等重点领域的专业调解组织,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诉调对接,员额法官迅速精准识别隐藏在借款后面更深层次的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等,理清疑难复杂的专业问题,助力矛盾纠纷更好更快化解。重点案件“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双重发力。针对出借人人数众多的群体性民间借贷纠纷和借款人人数众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贷款纠纷,法庭组建“员额法官+驻庭调解员”纠纷速调团队,从人民调解到诉讼调解双阶段发力。人民调解由驻庭调解员主导,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程序后,再由法官主导调解,实现最短时间内实质性解纷。多发纠纷“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双层用力。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的作用,将庭审搬至村(社区),开到百姓家门口。把法治课堂送到群众身边,选取民间借贷典型案例制作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和案例指引,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前往银行、小额贷款企业开展法治讲座,帮助工作人员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2024年以来,法庭共解答群众咨询疑问60余次,就地化解纠纷14起。

三、层层递进推进“互联网+”,建立纠纷调解“数字堡垒”

法庭借助智慧法院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纠纷的分布区域和种类特点,运用科技创新精准施策。由传统到现代,调解方式升级化。针对金融借款和小额借款纠纷的借款人大部分在外地的特点,借助互联网平台大范围开展“线上调解”,线上调解率达95%,既便利群众又节约成本,成功推进传统线下解纷方式向现代智能化提档升级。由重点到主线,联村调解动态化。依托智慧法院质效数据可视化分析,实时动态掌握案件在各村(社区)整体分布情况,重点强化对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重灾区、多发区、群体性案件潜在爆发点的前端指导与调解,再基于各村收案数量、结案方式、上诉情况等数据定期综合评估该村人民调解效果,动态调整联村法官力量。由诉前到诉后,联动调解全面化。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从诉前、诉中以及诉后分级联动社区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以及司法调解,深度对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各类调解组织,把源头纠纷矛盾分层过滤、繁简分流,建立覆盖辖区各村(社区)、小额贷款行业、金融行业和各部门的多元化解纷平台。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90号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合水法庭

立足审判职能 “五位一体”促民间借贷纠纷预防化解

2023年以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占法庭新收案的38.4%,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的问题,贵州省印江法院合水人民法庭坚持依法履职、关口前移,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保全、调解、立案、审判、执行”五个节点融合成有机整体,推动司法服务从“分散式”向“一站式”转型,形成“保全先行、调解迅速、立案便捷、审理权威、执行有力”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一、坚持保全先行,实现调立审执有效衔接

一是以保促送,助力破解送达难。 大多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但因原告无法提供其确切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往往无法联系到被告。面对这种情况,合水法庭积极向原告释明采取保全措施的优势,引导当事人向法庭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担保,法官经审核依法作出保全裁定,成功将被告的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冻结,促使被告主动联系承办法官。二是以保促调,助力纠纷止于诉前。为推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保全完毕后,驻庭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询问其调解意愿,及时组织当事人调解,实现案件从保全到和解,再到解封,环环相扣,以保促调,矛盾纠纷得以高质高效化解。2023年来,以保促调共345件,实现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26.3%。三是以保促执,助力纠纷实质化解。对躲避执行、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将已被保全的财产进行足额扣划,诉讼保全与强制执行双管齐下,助力合同纠纷及时执结。2023年来,保全到位金额389.4万元,案件执行完毕率为87.5%。

二、坚持调解优先,实现矛盾纠纷化于未诉

一是发挥调解作用。 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员“驻庭调解”制度,设立“老周调解工作室”,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高效化解民间借贷纠纷。2023年来,诉前分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85件,成功率达70%,为群众节省诉讼成本160余万元。二是实现“庭、站、点、员”协调联动。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构建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无讼村示范点+人民调解员四位一体解纷服务体系;严格落实纠纷预防化解三级通报制度,实现“一庭两所一中心”在制度、信息、处置三方面互联互通;三是探索“田间法庭”“假日法庭”等乡村司法服务模式。加强巡回办案力度,坚持三治融合,促进基层善治,让群众零距离接近司法。2023年来,合水法庭开展巡回审判10场次,巡回办案50余次,创建“无讼村”示范点4个,设立法官工作站5个,做到了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三、坚持立足职能,实现矛盾纠纷止于法庭

一是提升诉服质量。 升级改造诉讼服务大厅,提供集就地立案、线上立案、网上保全、视频开庭、线上办理等功能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持续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2023年来,辖区9个基层治理单位、5个调解组织和14名特邀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85件、申请司法确认170件,线上立案431件。二是规范立案工作。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申请,一律当场登记立案,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有效解决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立案难、缴费难、来回跑、效率低等问题。三是大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针对民间借贷纠纷特征,做到小额诉讼程序“应用尽用”,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一次性解纷的多元司法需求。2023年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102件。四是实行人民法庭简案直接执行、繁案督促协助执行新机制。法庭审结的案件,原则上由法庭负责执行,对法庭处理的案件,由法庭督促履行,以执前督促提升主动履行效果,力争使当事人自动履行,避免强制执行,充分利用执行办案系统,为每一个案件量身定做执行最佳方案。2023年以来,合水法庭通过此举将案件自动履行率提升4%。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91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阿合奇法庭

以个案司法为切口 推动借款合同纠纷多元预防化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阿合奇人民法庭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一团,下辖三个农牧团场,辖区面积646.9平方公里。法庭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示范诉讼+调解”机制、推动扩大基层治理“朋友圈”、立审执一体化等举措,形成了以个案司法为切口的借款合同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新实践。

一、个案示范推动,绘制纠纷调处新“枫”景

一是探索适用“示范诉讼+调解”机制。 对借款合同纠纷类案,引导当事人适用示范性诉讼,以个案作为示范案件,在立案阶段做好收案登记并梳理个案要素表,审理阶段以“争点式”庭审对示范案件精细审,判后将判决书导入多元调解机制,实现个案判决效力的扩张。2024年,法庭以示范诉讼成功化解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一起35件,调撤率达100%。二是司法建议激活治理机制。法庭总结个案反映出的基层治理问题,针对职业放贷人屡禁不止的问题,发放《关于协同推进职业放贷人治理的司法建议书》,强化辖区群众对职业放贷人的识别,挤压非法放贷空间。三是法治宣传制度化。选取典型案例,依托法院融媒体中心等平台,通过本院“伊心·法治在线”“法院故事·我讲你听”等宣传品牌,向群众宣传借款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减少高息借贷、职业放贷行为,提高群众依法维权能力。

二、多方联动对接,形成纠纷调处新“枫”格

一是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法庭与基层政府党委共建“一团一法官”工作机制,将法官工作室作为诉调对接中心的“前哨站”,挖掘“小案大道理”,以巡回审判等形式,传递借款合同纠纷类案调判规则,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二是发挥行业调解专业性优势。法庭与辖区金融机构共建金融借款类案件源头分流对接机制,以示范案例为切入点,法官“点对点”指导金融机构加强矛盾纠纷自我摸排、化解及督促履行。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做好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工作,规范金融活动,减少成讼数量。三是常态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针对借款合同纠纷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对调解员开展专题培训,结合案例对职业放贷行为认定、双方虚假行为甄别、担保效力审查认定等问题进行剖析,并分享调解技巧,切实提升调解能力。2024年1月至8月,通过集中培训与指导调解,法庭辖区调解组织已累计调解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3件,成功率达90%。

三、立审执一体化,凸显纠纷调处新“枫”采

法庭在公正审理每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推动纠纷由“末端执”到“前端治”,使胜诉权益提前兑现。将“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向前覆盖到调解,向后延伸至督促履行。立案阶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特邀调解等方式加大调解力度,避免矛盾升级。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提示书》,引导当事人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防止因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提高实际执结率。审判阶段,将调解工作贯彻始终,鼓励当庭履行。在裁判文书中附《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提高自动履行率。执行阶段,将法庭熟悉案情优势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法庭扎根基层、融入群众的优势,快速查人找物,依法开展快执,守护群众“钱袋子”。截至目前,通过执前督促机制,法庭成功促使33案当事人自动履行,兑现金额163.7万元。下一步,法庭将立足个案公正审理,向社会提供具有示范引领的司法产品,推动借款合同纠纷治理法治化,给出纠纷调处“最优解”。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编辑:平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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