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儿她爸不争气,也没啥钱,从我和他离婚后就没给过娃儿一分钱的抚养费,我都以为拿不到娃儿的抚养费了,没想到赶在春节的时候兑现啦!实在是太感谢法官你们了!”

近日,峨眉山市法院执行一起涉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多措并举,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抚养责任,促使案件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周某与黄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双方离婚后,未成年的女儿与周某共同生活,但黄某却一直未曾支付子女抚养费。周某除了养育女儿外,还需照顾残疾的母亲,后周某再婚怀孕,家庭生活更为困难,遂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支付自双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黄某工作收入较低且无经济基础,如果不多方施策,有可能使案件走向执行不能的困境。



面对复杂的执行难题,执行法官巧开思路:一是通过大数据调查和实地走访,对被执行人黄某的财产和个人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查询和梳理;二是积极与其亲属及朋友沟通,向他们详细讲解不履行法律义务黄某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和征信方面的负面影响;三是依法传唤被执行人黄某,告知其如果不主动履行判决,法院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被执行人黄某在朋友的帮助下主动履行30 000元抚养费,并承诺今后一定按期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峨眉山市法院始终践行“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紧盯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用足用活用好执行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呼声,以实际行动保民生护发展,全力营造“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守法重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赵春宇 陈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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